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95年中国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首次采用了以建立公式为基础、以均等化为基本目标的过渡时期转移支付办法,使转移支付制度向规范化前进了一步。但是,当时的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只是针对中央和地方间的转移支付,对省以下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从过去的实践来看,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着均等化作用小、功能弱化等问题,阻碍了转移支付目标的实现。2004年,广东实行新的激励型财政转移政策,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县域财政实力。那么,时隔三年之后,这种新型转移支付制度运行的到底怎么样?有哪些成果?还存在哪些问题?以及未来如何完善?这构成了本文的主要研究问题。
首先在文献综述部分介绍了中国财政体制制度变迁和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政府行为、财政转移支付的分类、方式和现有体制以及中国财政转移的测算研究和财政转移支付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关研究。
其次从制度变迁的视角来分析广东省实施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历史背景和路径选择。中国财政体制从制度变迁的需求出发,以分权作为改革的核心内容,但是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却出现了目标定位模糊、转移支付规模有限以及收支的不对称性加剧等的问题。虽然1996年广东省对县进行财政转移支付补助,但是依然没有能够调动县(市)发展经济的积极性。针对这种情况,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实行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奖勤罚懒,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004年起,省财政对县级财政按照确保既得利益、促进收入增长、实行奖勤罚懒的原则,建立“确定基数,超增分成,挂钩奖罚,鼓励先进”的“三不减、三确定、三奖励”的财政激励机制,一定则四年不变。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了地方财政机制的良性循环,实行了地方政府发展观念的转变,促进了广东省中央、省级税收和县域财税收入梯级递进增长和促进了广东县域经济的快速增长。
接着笔者运用定量分析法来比较广东省财政转移支付体制的效果。一方面通过广东省2001年-2005年各级财政收入的比重和各级财政支出的比重来分析财政转移支付在纵向均等化方面的作用,结果显示县级财政支出比重与收入比重的差距由2004年的7.41%下降至2005年的3.89%,且县级人均财政支出所占省市两级人均财政支出的比重也说明了纵向均衡效应明显下降;另一方面通过构建标准的变异系数各地区人均在接受转移支付前后的财力相对于全省的平均水平的偏离程度一一反映转移支付横向均等化效应,结果显示广东省人均财政收入的变异系数(CVX)在逐步下降,人均财政收入的变异系数和人均财力的变异系数之差呈现缩减的态势,这表明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地区间人均财政收入的差距。但是,本文使用Shorrocks(1982)的分解方法来分析广东省的财力差距时发现,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对财力的影响广东为99%,财政转移支付在调解地区间财力差异方面的作用则较低,占26.29%。与其他发达省份相比,例如浙江,广东省在转移支付的绩效相对较低。
接下来,文章探讨了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内在缺陷,如实行基数法增长,政策平台偏高;收入综合增长率的权重问题;现行财政转移支付体制下对有效转移支付的支出不足;激励型转移支付制度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拉大县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并且针对性地提出了合理调整计算财税综合增长率的权重比例、简化省(县)市共享“四税”①上交省部分超额奖励办法、构建激励型公共财政新体制和以重大项目拉动山区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最后,探讨了下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