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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间资本的流动性不断增强,世界各国对资本、技术等流动性生产要素的竞争日趋激烈,国际税收竞争不断加剧。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世界性减税浪潮持续发展,进入新世纪以后,许多发达国家已开始着手实施基础性税制改革,以提高其税制的竞争力。面对国际税收竞争所带来的挑战,90年代中期以后,OECD(经济合作发展组织)针对避税港及其成员国内部的“有害优惠税制”发起了“反有害税收竞争”行动,力图通过国际税收协调来遏制税收竞争;与此同时,欧盟内部也在进行着反有害税收竞争以及谋求和推动成员国之间的税制协调的努力。竞争还是协调,是世界各国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得不面对的选择。
2010年1月1日,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与东盟晋升为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双方之间的商品、人员、服务、资本四大要素将加快流动。二者之间经贸往来密切,加剧了双方市场的融合。一方面,双边贸易存在互助性。截止到2009年底,中国与东盟贸易总额高达2130.1亿美元,东盟区域内十国对我国的投资总额高达247亿美元,占我国吸收的FDI总额的比重为5.86%;此外,中国企业对东盟10国的投资总额也成倍增趋势,由2007年的99.5亿美元直接突升到2009年的180.2亿美元。另一方面,双边贸易存在竞争性。20世纪80年代,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等东亚国家采取了“外资主导型”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把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归到外资身上。
同时,开放国内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最终使大部分应该流向中国的投资流向了东盟。继而,贸易竞争充分表现到税收竞争上。双边通过大幅减税、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发展避税地等措施竞相吸引跨国资本。各种税收竞争手段在收到成效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危害,即扭曲资源有效配置、削弱公共产品提供水平、侵蚀各国税基等。
为了应对双边税收竞争,促进双方经济协调发展,加快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应该进行基础性税制改革,提升税制竞争力;完善避税港对策税制,维护税收权力;优化税收协调政策,避免税收竞争加剧;加强税收征管合作,保护税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