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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影子银行这一概念走进了人们的视野。然而,对影子银行这一金融概念仍缺乏比较统一的界定。我国的影子银行与国外的影子银行有着很明显的不同,根据国外的影子银行的定义并结合我国影子银行特征,对我国的影子银行做出了如下定义及分类:游离于传统商业银行体系之外,通过高杠杆、期限错配及流动性转换,代替传统商业银行行使信贷中介和融资服务职能,但不受监管或能规避监管部门监管的金融实体、产品或市场,主要包括:以银行理财、委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为代表的银行表外业务;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投资银行(在我国为证券公司)、独立金融财务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等;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金融超市等为代表的正规民间借贷。由于影子银行自身的高杠杆、期限错配、流动性转换及监管不完善等特点,具有极强的内部脆弱性及外部不稳定,蕴藏着较大的系统性风险。通过构建我国影子银行金融机构及市场收益率的DCC—GARCH模型及随机模拟方法对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系统性风险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当市场受到外界危机冲击时,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承受能力远弱于商业银行体系,且对外界金融市场的冲击反应较为强烈;我国影子银行体系与市场的动态相关性保持在0.6左右,当市场出现系统性危机时,影子银行金融机构很难独立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60期预测MES值大于国有商业银行,而影子银行金融机构的60期MES预测值及一期预测MES均高于商业银行体系。我国影子银行体系整体的系统性风险贡献在2011年第一季度较高,达到了10.20%,此后出现了小幅的下降,并且保持了较为平稳的系统性风险贡献水平。通过实证研究较好的测度了我国影子银行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贡献度和系统重要性的排名,为我国监管部门的宏观审慎监管提供了一种科学的、可量化的测度影子银行系统性风险的新方法,并提出了针对性的监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