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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看,截至2010年6月,中国网民①规模达到4.2亿,突破了4亿关口,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1.8%。另外,据《中华新闻报》所载《中国科技新闻学会新媒体工作室专家认为互联网日益成为第一影响力媒体》②一文写到“10年前,全球仅有1.82亿互联网用户,几乎都居住在发达国家。而到2009年初,全球已有15亿人使用互联网,在所有互联网用户中有6亿多人居住在亚洲,其中近3亿人在中国。”通过上述资料比较,仅仅一年多的时间,我国的互联网用户就增长了1亿多人。可见互联网正在以超乎人们想象的数字在我国迅猛发展,也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但是在人们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时效性强等优势获取利益的同时,有些不法分子也在利用互联网的这些优势大肆进行颠覆传统道德、妨害社会风化的不法活动,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就是其中之一。这些行为不但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而且容易给已经形成的良好的社会道德带来冲击,甚至引发其他的违法犯罪,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恶劣影响更是为世界各国所不能容忍。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已有对网络淫秽色情犯罪及其治理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现在我国网络妨害风化行为治理情况,并以网络淫秽电子信息为视角,对网络妨害风化行为存在的原因、定性及其规制等进行了研究。第一部分,对网络妨害风化行为进行了概述,明确了网络妨害风化行为的概念,并以网络淫秽电子信息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其表现形式、存在原因及互联网对妨害风化行为的影响作了论述,同时以互联网的特性为基础,论述了网络妨害风化行为案件的特点。第二部分,介绍了美国、新加坡等互联网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对网络淫秽电子信息的治理措施,并指出各国的治理特点。第三部分,说明了我国目前针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在立法、加强网络道德培养、专项整治、行业自律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及取得的成就,同时指出我国的某些治理措施存在的不足。第四部分,对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法律定性从法益保护、刑法谦抑性原则、犯罪构成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五部分,通过上述分析,就治理网络妨害风化行为方面,提出了完善立法、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等方面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