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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投资自由化的不断深入,国民待遇日益成为外资领域的基本制度,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承认和采纳。国民待遇基于平等与自由的法律理念,有助于优化国际投资环境,也有助于国际社会大家庭的共同发展与富裕。但是,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巨大的经济实力的差距,国际投资新秩序尚未建立,外资国民待遇制度给东道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和威胁,这些主要体现在侵犯国家核心经济领域、挑战国家经济主权、剥夺国家经济利益、排挤国家的相关产业。目前国际社会有意识通过外资国民待遇制度以促进国际投资自由化,而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关注不够;各国外资法虽然有保障本国经济安全的相关规定,但是存在较大差距不利于国际投资自由化。如何处理好外资国民待遇制度与国家经济安全两者的关系?从制度的层面上说应该借鉴WTO的贸易救济制度,通过完善国民待遇制度,赋予主权国家维护本国经济安全的机制,以解决国际多边投资协议形成的瓶颈,促进国际投资制度的完善。我国利用外资工作已经取得可喜成绩,促进了国家经济飞速发展,但仍然存在缺陷与不足,如“超国民待遇”、国家经济安全制度不健全等,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了负面影响。实施外资国民待遇同时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应该做好一下几项工作:第一正确处理利用外资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第二建立健全法制,加强对外商投资的监管;第三合理利用外资国民待遇的例外规定;第四提高民族工业的竞争力,增强经济安全防御能力;最后建立引进外资的国家风险管理与安全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