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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保护继承人与遗产债权人利益是继承法立法的潮流与趋势,我国目前的继承法偏向于对继承人利益的保护,对遗产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存在缺失,在司法实践中也面临一系列的障碍。面对遗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大量问题的出现,继承立法需要完善相关的制度,加强对受害当事人的司法救济,保护其合法权益。继承法的规定是对继承人、遗产债权人利益的分配,我国继承法侧重对继承人利益的保护,保护遗产债权人就是要矫正这种偏向,以中立的态度平衡继承人、遗产债权人的利益分配。保护遗产债权人利益的根本是遗产债权获得清偿。遗产债权的清偿来源于遗产,因此要保证遗产范围的清楚明确,遗产获得良好的管理,遗产被用于清偿遗产债权人的债权,遗产债权人利益被侵害后有一定的救济手段。本文想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如何从宏观制度角度为遗产债权人建立一个全方位的保护体系。保护遗产债权人利益只有从问题出发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所以本文在分析了我国遗产债权人利益保护现状的基础上,总结了我国遗产债权人利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保护遗产债权人还需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否则就可能出现以偏概全、闭门造车的现象。总体来说,本文意图通过有条件的限定继承制度、继承的接受和放弃制度、遗产管理制度来明确用于清偿遗产债权的财产范围及其保值,通过遗产债权的公示催告制度、遗产债权人遗产管理请求权和撤销权来保证遗产用于遗产债权的清偿,通过遗产债权人代位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来实现遗产债权人利益被侵害的另类救济。除实体权利外,程序权利的保障也是遗产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重要内容。因此本文还建议通过遗产债权人债权清偿之诉、诉前财产保全、遗产破产还债程序三种诉权行使来加强对遗产债权人程序权利的保护。在实践中,上述制度并不能保证遗产债权人的债权获得足额清偿,而是尽可能地使其债权得以实现,以达到继承人与遗产债权人的利益分配合理且平衡的目的。在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方面,本文借鉴债法中的债权人代位权以及商法中的企业破产制度,创新性地提出了设立遗产债权人代位权、遗产破产还债程序等建议,以期从不同的角度为遗产债权人提供完善的利益保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