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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第二次改革,是实现我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和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根本途径,也是改变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和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然选择。我国农业产业化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一体化本质相同,简单地说,是指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方式。我国农业产业化实践,从80年代中期开始萌动发展至今,对加快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农业比较效益,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形成了多种产业化组织形式,其中最重要的组织形式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民的自助联合组织,能够真正体现和代表农民的利益,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基本发展方向。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主体利益联系比较松散,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几乎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的通病。归根结底,是由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不健全造成的。本文运用产业经济理论、现代化理论,侧重于对农业产业化的动力机制、投入机制和利益机制这三个运行机制的主要方面的研究,较为深入地分析了存在于动力机制、投入机制和利益机制中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运行机制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动力,是稳定利益共同体的根本保证。只有在遵循农业产业化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建立农业产业化的长效投入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利益机制及约束机制,才能完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保障农业产业化的持续稳定发展。在此基础上,从三个方面对农业产业化发展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