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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组织--国家,已时时刻刻并方方面面地介入和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本文以国家为我们的讨论主体,围绕着它讨论了这样一些论题:国家的起源、国家的竞争与分合、国家的治理结构选择以及国家制度逐渐走向僵化的原因。
唯物史观告诉我们,国家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出现以前,人们处于相互掠夺争斗的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中。自然状态中人们会把资源投入到非生产性的暴力能力的生产中去,这不仅会阻碍社会的生产活动,而且争斗当中人们的生命也会受到威胁。人们为了走出这个霍布斯无政府状态的囚徒困境,需要成立一个强力的组织--国家,来阻止人们之间的相互争斗。但是作为唯一具有合法使用暴力的机构--国家,本身就具有掠夺的倾向和能力,如国家可以通过征税来掠夺民众的财产。人们在把自己交给国家统治时,如何能相信自己不会遭到国家的掠夺呢?是否在国家的统治下自己的收益反而比在霍布斯无政府状态下更低呢?本文认为只有当国家不会过度去掠夺的承诺是可以置信的时候,人们才愿意把自己置于国家的统治之下,也就是说,此时国家出现了。什么时候国家不会过度去掠夺的承诺是可以置信的呢?我们认为只有当生产力的发展使得当国家过度掠夺时,民众有足够的激励去反抗,从而使得国家不会去过度掠夺,因为过度掠夺国家要承担民众反抗的成本;此时国家的不会过度掠夺的承诺才是可以置信的,人们在国家的统治下不会获得比处于霍布斯无政府状态下更低的收益才是可以置信的,这时候人们才愿意把自己置于国家的统治之下,否则人们更愿意保持在霍布斯无政府状态。
进一步地问,是什么样的生产力发展程度才能使国家出现呢?我们认为只有当生产力的发展使得当国家过度掠夺时,人们通过反抗(革命)来保护自己的财产是值得的;换句话说,就是当人们有足够多的私有财产,使得人们愿意通过革命去保护自己的财产时,革命这个承诺才是可以置信的,从而使得国家不会过度掠夺的承诺是可以置信的。另外,生产力的发展,使得劳动力可以生产剩余产品,因而战争的胜利者不会像以前一样把战俘杀掉,而是把他们作为奴隶来参与生产,甚至有的时候让战俘加入自己的社会群体(氏族),因而反抗掠夺失败后受到的惩罚成本没有原先那么大了,这也使得人们遭遇掠夺时反抗的激励越足,此时考虑到反抗带来的成本,国家就不会过度去掠夺民众了。总之,我们可以说,国家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只有当国家不会过度去掠夺的承诺是可以置信的时候,国家才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作为国家起源问题分析框架的一个自然延伸,我们以历史为出发点,讨论了历史上游牧部落和农耕文明的策略互动,以期解释历史、启示现在。历史上的游牧部落常常主动侵扰农耕国家,而农耕国家常常处于被动的地位。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呢?本文认为,游牧部落在经济特征上有着侵略的本性,而他们骑射的习俗也很好地支撑了他们的这一冲动。由于游牧部落与农耕国家的经济差异,使得他们对于农耕国家的产品的需求更为强烈,当掠夺比其它的方式更为容易获得这些产品时,游牧部落更倾向于掠夺。游牧部落可以掠夺农耕国家手无寸铁的民众,尽管农耕国家会进行军事防御,但由于游牧部落在机动性上有着相对于农耕国家的天然优势,造成农耕国家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很有效率地阻止游牧部落的掠夺行为。我们证明农耕国家在与游牧部落的战争中,永远是受损者,因而农耕国家是偏好和平的。在农耕国家军事实力较弱时,他们会通过和亲、进贡等政策来避免战争;在军事实力较强时,他们会通过军事进攻来征服游牧部落,以解决游牧部落的侵略问题,从而避免长期的战争,把掠夺行为的外部性内部化。当然,当游牧部落的军事实力非常强大时,他们也可能去征服农耕国家。这些策略选择行为也造成了国家的分分合合。我们的理论预测都较好地符合了历史事实。
由于国家掌握着较多较大的权力,因而对于权力的寻租行为不可避免。当政府官僚比较看重私人收益时,他们可能会把资源配置给富人,因为富人愿意通过贿赂来获得此项资源配置;而穷人却由于集体行动难以达成以及穷人消费的性质,使得穷人常常难以通过收买官僚来使他们把资源配置给穷人,因而在与富人的竞争中穷人常常处于劣势。资源配置给富人会造成社会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从而带来更大的社会不稳定,穷人会通过游行、示威以及其他的不合作行为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从而政府要承担社会不稳定的成本。当这种由于社会收入不平等带来的社会不稳定成本很高时,中央政府可能会通过政治治理结构的选择来降低这种社会不稳定成本:把官员晋升的权力交由民众投票决定,使得民众可以对官员的资源配置行为进行问责,官员会在私人收益和晋升收益之间进行这种考虑,通过这种机制使得官员在决定资源配置时不会那么偏向富人,从而降低社会收入不平等程度。中央政府选择政治治理结构的过程也就是政府主导型的政治制度变迁过程。我们也证明了,不存在一种总是占优的政治治理结构,政治治理结果的优劣依赖于具体的经济环境。
一般说来,在经济发展初期,把资源配置给富人对社会是有利的,因为此时富人的生产率高、生产更有效率,而且此时的人们对于效率的评价更高,此时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治理结构是任命制;而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社会的收入差距必然会加大,社会的经济结构也会失衡,人们对于公平正义的需求更高,此时与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政治治理结构是普通选举制。
在历史上,我们没有看到有永远存在的王朝;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观察到一般情况下,国家在建立初期是生气勃勃的,而随着时间的发展,国家需要越来越多的法律来维持其统治,国家也越来越走向僵化。这种僵化的过程也是国家由兴而衰的过程。我们为这种简化过程提供了一个解释:之所以出台法律和复杂冗长的办事程序等官僚政策,是为了防范合谋的需要。因为这些官僚政策约束了官僚的权力,使其寻租的空间减小,从而可以减少腐败现象的滋生。当然,官僚政策可以有效约束官员的合谋寻租行为,但这也使得国家制度丧失了它的活力和灵活性,走向了僵化。
总之,在本文中,我们就国家的起源、国家之间的竞争与分合、国家的政治制度变迁以及国家制度僵化的原因提出了自己的解释并给出了形式化的论证,且通过历史事实来印证我们的观点。但本文还存在很多的这样那样的不足,这都亟待日后进一步修正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