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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山东地处畿辅之地,是重要的交通枢纽和战略要地,为“南北孔道,十省通津”。正是由于山东独特的地理位置和重要的政治地位,历来都为统治者所重视,明清时期便设立巡抚这一省级行政机构治理山东。山东巡抚最早设置于明正统五年,清代时已经正式成为山东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本文以明清山东巡抚为切入点,结合山东地方志等资料,从巡抚的籍贯、出身、任期、升迁及职能等方面展开论述。全文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是回顾了近五十年来学界对于巡抚制度的研究状况,接着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第二部分是山东行政区的设置与沿革,分别对明清之前和明清时期山东行政区划的设置和沿革进行了概述。第三部分是关于明清时期山东巡抚的设置,这一部分首先对巡抚制度做了叙述,其次又对山东巡抚的设置进行了介绍。第四部分是明清时期山东巡抚的籍贯与出身,通过山东通志对明清时期山东巡抚籍贯与出身进行统计与分析,从籍贯上看,明清时期南方籍的居多;从出身方面看,明清时期山东巡抚进士出身的居多。本部分还对清代山东巡抚的民族成分进行了分析,清代山东巡抚主要以满人、汉人、汉军旗人出任为主,体现出清朝鲜明的民族统治政策。第五部分探讨了明清时期山东巡抚的任期及迁转情况,明代山东巡抚的平均任期为1年零9个月,清代为1年零4个月,并同时分析了明清各时期山东巡抚的任期情况。关于迁转的情况,主要是从任山东巡抚前后的履历结合官制进行了分析与探究。第六部分是明清时期(1840年之前)山东巡抚的职掌与地方治理,这一部分主要是从经济,社会管理,教育文化三方面对山东巡抚的职能进行论述,较为系统的梳理了明清时期山东巡抚的治省理政的政策与措施。第七部分是结语,对文章进行概括与总结。本文试上述七个方面进行论述,对明清两代山东巡抚进行针对性的研究,结合明清两代政府运行的机制,试从分析出山东巡抚治省理政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