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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几十年,我国的经济面貌发生巨大改观,农民所承包的土地越来越多的被服务于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各级政府陆续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征地活动,在获取大量新增建设用地的同时,征地工作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例如农民土地财产权得不到保障,征地目的不清,征地程序不透明,失地农民安置不当等问题。本论文以长春高新北区农地征收为例,对我国当前农地征收补偿、土地财产部分收益的分配、征地农民的可持续保障现状进行实证分析及理论探讨,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和国内外关于土地征收机制的研究概况,阐述土地征收的含义特征及机制的内涵,为长春高新北区征地运行机制的研究作铺垫。第二部分,长春高新北区征地运行机制分析。本章列举了长春高新北区征地的详细资料和征地程序,征地程序包括“两公告一登记”,即征地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公告,补偿登记。第三部分,本章探究了如何在征地过程中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由于我国的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承包、征收过程中财产权利的法律尚不完善,所以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尚不能得到很好保护。第四部分,本章探究了长春高新北区被征地农民失地后的社会保障研究。农民失去土地后,失去了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所以做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极为重要。本章探究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就业保障体系这三个方面。分别针对不同年龄阶层的农民进行了不同的安置措施研究,力求失地农民得到合理安置,不影响其正常生活。第五部分,长春高新北区征地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措施。存在的问题包括:征地方面法律不完善,土地征收程序不透明,征收目的不清晰,农民土地财产权得不到保障,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缺失,缺乏有效救济途径,补偿标准不合理这七个问题。解决措施的方案包括完善征地方面的法律,提高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农民土地财产权的落实,从“两方会谈”变成“多方会谈”,政府出具“土地发展规划书”,为50岁以上农民提供“大病保险”,以及提前转化,促进就业等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