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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开展了强有力的反腐败斗争,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干部,这其中不乏许多省部级高官甚至副国级领导,面对腐败问题的强硬措施展现了我党在腐败问题上的“零容忍”态度和惩处腐败的决心。但反腐不仅要有“打虎”的力度,还要“拍蝇”的深度,在日常生活当中,许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尤其是最基层农村的“微腐败”问题,对群众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不少的负面影响。“微腐败”虽然可能不会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但是由于其覆盖面广、影响范围大、涉及人群多,因此发生之后会让群众的幸福感大打折扣。同时,如果没有对“微腐败”进行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管,日积月累则会变成“大祸害”,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目前,中国的行政村总数大约超过68万个,农村地区的总人口数约为9.4亿,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在内的“村官”约有500万名。如此庞大的基数,一旦任由腐败问题泛滥,造成的危害和后果不堪设想。而在农村村干部“微腐败”治理的过程中,随着国家的不断重视和相关制度法规的逐渐完善,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例如在广大基层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对“微腐败”问题重视程度不足,上级部门治理不力,同级之间相互勾结串通,特别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微腐败”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违纪违法行为更加具有隐蔽性,这些都使得在面对农村村干部“微腐败”问题时要充分了解其产生背景、危害结果、覆盖领域及相关的防治措施,以此才能更好地打造风清气正的基层环境,巩固基层政权。 本论文从农村村干部“微腐败”的现状出发,以现代化理论和监督控权理论为基础,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文献参考、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相结合的方法,借鉴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和现有研究成果,以L市A区村级为例,将村干部“微腐败”表现的形式、造成的后果、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分析,并结合自身经历和调查研究的结果,在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背景下,提出了自身对于农村村干部“微腐败”治理研究的一些建议和想法,从而进一步丰富相关研究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