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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而表现人民意志之最佳方法和完美程序莫过于自由、平等、公开的选举。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群众按照法律规定设立村委会,依法行使自治权,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以及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三自”原则在具体实践中主要表现为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民主权利。在四项民主权利中,民主选举是关键,是核心。位于城乡接合部的村民委员会,由于城市要向农村扩展,需要征用原来村里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其土地的价值陡然上升,土地问题便成为农村矛盾的焦点。村民委员会作为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其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涉及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而致使全村参与。毗邻港澳台地区的广州郊区农村,受西方国家、香港和台湾“选战”的直观影响,暴露出与内地其他地区不同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本文作者对地处广州市近郊的L村进行了参与式实地调查,结合对农村民主选举的基本认识,分析L村民主选举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完善农村民主选举制度的观点、对策和延伸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