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众所周知,公司的组织机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构成的。这是一种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执行与代表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分立、合作与制衡的运行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通过合理分配公司的权力资源,完善公司管理运营与监督控制的权力配置结构,促进其良性运转,以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并在客观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其中,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专职监督机构,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尝试建立现代公司制度以来,监事会职能虚化的状况也日益凸显。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治理频频出现混乱情况,监事会未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公司监事会制度亟待完善。本文以公司监事会制度作为研究专题,简要研究了监事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原因,并对当前我国监事会制度的运作状况进行分析。在分析我国公司监事会功能弱化的原因,合理借鉴西方国家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制度等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若干对策。本文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简要阐述监事会现状及文章研究的出发点。第二部分从公司内部权力重心转移的两次变迁,结合代理成本理论和分权制衡理论,阐明在现代公司治理模式下设立监事会的必要性,论述了公司监事会的概念、职权特点、法律地位和价值功效。第三部分对国外公司监事会制度进行简要考察,为分析研究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做铺垫。第四部分分析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及监事会制度的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监事会制度进行评价分析,并探寻我国监事会制度功能弱化的原因。第五部分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我国监事会制度的若干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