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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九十年代,伴随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网络经济时代。互联网以其实时、互动的特征使全世界的资源、信息不再受时间、空间和地域的限制而随时共享,电子商务这一全新的产物也由于具有跨越地域限制、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交易费用、缩短流通时间、规范交易方式的优势而迅速发展。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区域历史文化和资源禀赋不尽相同,县域农产品的特征与当地特定的资源禀赋直接相关,具有独特的地域特征。然而由于小生产和大市场矛盾的严重制约,各种卖难事件频繁发生,县域农产品的优势特征并没有发挥出来。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以及国家对涉农电子商务的高度重视,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作为涉农电子商务的一部分也蓬勃发展起来。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为解决农产品流通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流通环节过多等问题提供了非常好的思路,是提高县域农产品流通效率、繁荣县域经济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已进入规模化发展的阶段,但是由于参与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主体为农民网商,受本身弱质性制约,农民越来越难满足农产品电子商务市场的需求,市场发展后劲不足,导致部分尝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县域以失败告终。从总体来看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尚不稳定,没有真正的体现电子商务优势进而改变县域农产品的流通困境。本文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以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主体创新为切入点,首先就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不足进行分析,找出现阶段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对经营客体、主体以及支撑环节的新要求,分析发现农民作为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网商是不完备的市场主体,其自身的弱质性和组织的分散化是导致各方面发展需求无法满足的关键因素,制约着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长期、健康发展,因此需要介入新的组织从提高主体组织化程度和弥补主体经营能力两方面进行创新。本文重点分析当前中介组织引导创新这类主要的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主体创新模式。接下来以典型的遂昌县农产品电子商务为例,对由网店协会这一中介组织引领的主体创新模式进行分析,并总结值得参考借鉴的经验和启示。文章最后结合遂昌县农产品电子商务案例及相关理论分析,从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和政府支持作用两方面对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主体创新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