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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社会现象,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根据利益原则,对复杂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条件进行利益分析,可以洞察和解析社会历史的许多奥秘。从这个意义上说,关于利益的理论就是研究社会历史现象的重要解读方法。在唯物史观指导下运用利益分析方法,就为人们认识复杂的社会现象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理解线索。 本文以需要——利益理论为基础,将利益形态中的“文化利益”作为研究对象,将其界定为是一种满足人的相关“精神文化性”需要的对象物,可以是事、物、社会关系、行为或活动,内容极其丰富,类型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形式为“文化权利”“文化产品”和“文化资本”,与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之间存在极其复杂的互动关系。文化利益在各种利益形态中得以凸现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 文化利益是由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决定的,是对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的一种间接的、深层的、隐约的、曲折的表达,又是一种未展开和未来的利益的表现;一经形成或取得的文化利益又会对获取、占有、支配、享用和保障更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起反作用。从而对人可持续性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同时,由于文化利益独有的特质,在人们的经济和政治需要不能被满足的时候,文化利益的实现可以从中起到缓和与调节的功效,使得利益矛盾和冲突表现得不那么直接与激烈。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文化利益的侵害,是对未来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侵害和剥夺,对人的自由而全面地发展以及和谐社会地构建而言是一种更为致命、更为危险和更为关键性的威胁。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人们追求精神文化利益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存在三种形式的矛盾(冲突),政府在解决文化利益障碍的过程中责无旁贷。同时,社会也在解决文化利益冲突中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虽然在做历史梳理的过程中寻找到一些与本文意旨相近的“文化利益”概念,或者有意思较为相似的“话语方式”,但它们与本文的核心概念及研究意趣有较大区别。由于相关的研究、讨论和资料文献十分稀少,使得本文的研究缺乏较为厚实的理论平台,因此,本文对文化利益所展开的研究可以说是一种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