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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是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而历史街区是支撑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各地历史文化名城在保护的基础上,对历史街区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取得了不同的成效。湖南现有长沙、岳阳、凤凰、永州等四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拥有的历史街区的开发利用也是颇值得注意的。本文选择湖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的七个历史街区为研究对象,即长沙市太平街、潮宗街,岳阳市洞庭南路、陆城南北正街,凤凰县古城历史街区、沙湾历史街区,永州市柳子街。本文在界定概念和阐述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首先,分析各街区及其资源,认为其历史文化、教育、科学价值,是开发利用的重要前提。其次,从理念影响、价值驱动、需求推动的角度论述街区开发利用的动因。再次,从开发主体的角度分析湖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的开发利用,认为其开发利用模式有两种:政企主导型和政企合作型。其中,政企主导型可分为政府主导型(永州柳子街)和企业主导型(凤凰古城历史街区和沙湾历史街区);政企合作型可分为政府和国有企业合作型(长沙太平街、潮宗街和岳阳洞庭南路历史街区)、政府和非国有企业合作型(岳阳陆城南北正街)。结合具体案例,本文对不同类型街区的开发利用作了分析,对其开发利用的成效进行阐述,并总结了这些街区开发利用的共性与差异。最后,本文综合考察,认为七个街区的开发利用有如下问题:管理和开发模式效益有待提升;保护和开发的关系不协调;资源开发路径和实现成效受限制。针对问题,本文结合相关政策和行业趋势,为问题解决提出具体对策,旨在从开发利用入手,为湖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持续发展提供思路,为中国历史街区的开发利用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