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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社会转型加速,农村的家庭结构在规模、类型、代际关系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联合多子大家庭逐渐瓦解,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居多,空巢家庭、隔代家庭增多,家庭结构呈现小型化、核心化,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功能日益式微。家庭结构变迁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对农村养老保障产生了双重影响。在日趋严峻的老龄化形势下,农村地区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迫切要求我们建立起以家庭养老为主导的养老保障体系。家庭结构的变动是历史必然趋势,由此所带来的对养老保障的影响值得我们关注。本文试图在总结国内外关于家庭、家庭结构、家庭与养老、家庭养老及他们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基础上,首先对我国农村家庭结构变迁的现状进行描述,探讨其变化原因、预测未来变化趋势,并阐述农村家庭结构变迁所对养老保障所带来的双重影响,最后落脚点在强调家庭养老对于构建我国农村地区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性。论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对国内外研究文献述评,提出本文的研究目标、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对本文的研究理论基础进行介绍,对本文提到的家庭结构、家庭类型进行界定;第三部分,农村家庭结构变迁的特征、原因及趋势。描述了社会转型期以来农村家庭结构变迁的特征,分析原因,并对将来的变化进行预测;第四部分,农村家庭结构变迁对养老保障的消极影响。转型时期以来农村家庭逐渐小型化、核心化,所带来的家庭保障能力减弱、家庭养老资源不足、老年抚养比上升和家庭养老的伦理道德基础减弱等消极影响。第五部分,农村家庭结构变迁对养老保障的积极影响。家庭结构的变迁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为。第六部分,建立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农村家庭养老保障体系。立足于当前农村家庭结构的变迁,提出建立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方式,并强调强化老年人的社会化服务、重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本文在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以下结论:首先,社会转型期农村家庭结构变迁呈现传统大家庭逐渐衰亡、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空巢家庭、隔代家庭逐渐增加;其次,农村家庭结构变迁所带来的影响是双重的,消极影响主要有:老年抚养比上升、家庭养老资源不足,空巢家庭、隔代家庭增多,土地保障功能持续减弱,家庭养老的伦理道德基础减弱;积极影响主要有: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有利于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空巢家庭的增多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再次,家庭养老功能在形式上弱化但实质没有变化,家庭养老仍是我国农村最重要的养老方式,国家难以代替家庭养老;最后,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方式是相辅相成的,建立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同时要强化对老年人的社会化服务。重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符合我国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