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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在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中原则上是被禁止的。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以及中央政策层面上的逐步放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已是大势所趋。在此背景下,各地也纷纷出台规范流转的法律文件,并开始了流转实践活动。但是在没有统一法律规范的指引下,在流转实践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诸多矛盾集中到一点就是各方的“利益分配”问题。流转收益分配的公正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民权益的保护与三农问题的解决,关系到城市化的发展等诸多国家大政方针的实施。因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制度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关键与核心之所在。所以在全面开放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之前,理顺各方利益关系、制定统一的收益分配机制尤为重要。本文试图以流转收益的分配为切入点,遵循“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探析。即在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及其收益之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厘清流转收益的主体及收益分配制度规则,以期建立公正合理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制度。 全文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及其收益分配。文章首先厘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概念;其次,文章明确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客体;再次,文章分析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收益;最后,文章阐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的意义。 第二部分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现状。文章主要对我国相关立法现状、政策现状和实践现状(即各试点地区流转收益分配的情况)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流转收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流转收益归属”和“流转收益分配规则”等方面;文章还进一步分析了造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问题的原因。 第三部分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原则。文章结合法理学相关知识,分析得出流转收益分配制度之建构应遵循公平与效率兼顾、自由与秩序兼顾的原则。 第四部分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主体。文章从法学、经济学等角度出发,分析政府、土地所有者、原土地使用者、农民及其他主体在流转收益分配中的应有定位,并明确了流转收益的应然归属。 第五部分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机制。文章主要从两个层次入手分析相应主体参与流转收益分配的具体规则:包括外部分配规则——政府的收益分配、土地所有权人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的收益分配;内部分配规则——农民集体内部的收益分配。同时,文章还分析了流转收益分配的相应配套制度之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