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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裁员的一种方式,优化性裁员是企业借以给员工适当压力,从而保证人力资源质量,提高运行效率的重要手段。法律上,优化性裁员一般表现为因不胜任工作而进行调岗调薪,最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的高发地带。在我国供给侧改革、经济转型升级重要过程中,优化性裁员频现,但是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意见为基础建立的优化性裁员体系的局限性已经凸显,继续按照现有的制度体系运行,某种程度上将会损害用人单位、劳动者甚至整体宏观经济的长远利益。而且,作为创业主力军的小微企业,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无法实现合法有效的优化性裁员。因此,进一步修改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出台涉及优化性裁员的规范性文件,在新常态的经济背景下,是必要和迫切的。在新出台的有关规定中,应当明确优化性裁员界定的基本要素,细化优化性裁员的基本标准,建立有序参与的优化性裁员程序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补偿方案。同时,应当针对小微企业的现状,给予小微企业一定程度的劳动法豁免或优惠,在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活力。本文第一章是绪论,主要是对选题背景、立法和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法的阐述;第二章是对优化性裁员概念的阐述;第三章是对当前优化性裁员的司法裁判现状进行描述,从而说明我国优化性裁员制度现存的主要问题;第四章是对我国台湾地区的司法案例和国外立法经验的研究,从而探讨优化性裁员的法律途径;第五章和第六章是根据前文的阶段性研究结果,对完善我国劳动法体系中优化性裁员制度的建议以及研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