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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寻找痰证型脑梗塞的客观指标,为脑梗塞“痰证”的临床辨证和治疗提供依据。
方法: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脑病急症科研组制定的《中风病辨证诊断标准(试行)》中的中风病痰证诊断标准,将在宣武医院神经内科住院的符合纳入标准的脑梗塞急性期病例分为痰证组和非痰证组。对每例患者入院时进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stroke scale,NIHSS)评分,一般情况、既往史和个人史资料的采集以及身高、体重的测量,入院后再进行总胆固醇(total cholesterol,TC)、三酰甘油(triglyceride,TG)、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igh 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H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ow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LDL-C)、载脂蛋白Al(apoprotein Al,ApoAl)、载脂蛋白B(apoprotein B,ApoB)、空腹血糖、凝血功能、血液流变学、颈动脉超声等项目检查,并计算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BMI)、动脉粥样硬化指数(atherogenic index,AI)、血浆致动脉粥样硬化指数(atherogenic index ofplasma,AlP)、LDL-C/HDL-C、HDL-C/TC和ApoA/ApoB。最后对采集的各项数据进行整理,比较两组间存在的差异。
结果:
共收集病例66例,其中男49例,女16例,平均年龄(62.8±11.8)岁。痰证组40例(60.6﹪),其中轻度34例,中度6例,重度0例;非痰证组26例(39.4﹪)。两组间的年龄和性别组成无统计学差异(P>0.05)。痰证组体重超重或肥胖人数占70.0﹪,明显高于非痰证组(42.3﹪),除体重超重或肥胖外,两组间其他危险因素情况无明显差异(P>0.05)。痰证组患者平均BMI为(25.3±2.7)kg/m<2>,高于BMI超重标准(24kg/m<2>)及非痰证组平均BMI(23.1±2.9kg/m<2>),并且两组间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痰证组患者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Fg)水平为(3.02±1.19)g/L,高于非痰证组(2.44±1.00g/L),且有统计学差异(P<0.05)。痰证组患者TG和ApoB分别为(2.19±1.32)mmol/L,和(1.11±0.45)g/L,非痰证组患者分别为(1.53±0.68)mmol/L和(0.90±0.26)g/L,痰证组患者TG和ApoB都明显高于非痰证组患者,并有统计学差异(P<0.05)。痰证组患者的HDL-C水平为(1.08±0.24)mmol/L,明显低于非痰证组(1.26±0.34mmol/L),也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而两组间TC、LDL-C和ApoAl水平未发现有统计学差异(P>0.05)。患者的痰证得分与体重、BMI、TG、.ApoB、AI和AIP存在正相关性,与HDL-C、HDL/TC存在负相关性(P<0.05)。两组间的颈动脉超声等其他检查结果无明显的差异(P>0.05)。
结论:
痰证型脑梗塞具有痰证的一般特点,但与其它疾病痰证又有所不同。痰证型脑梗塞主要表现在体重、BMI、TG、ApoB、HDL-C和Fg的异常,并且此型患者具有明显的动脉粥样硬化的危险性,这些客观指标可以作为脑梗塞痰证临床辨证和治疗时的参考。颈动脉超声在脑梗塞痰证辨证中的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