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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之一,这一问题解决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民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在苏联存在的70余年中,党和政府不断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展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是,直至苏联解体前一年(1990年),在社会学问卷调查中,住房问题仍是苏联家庭面临的最尖锐的问题。这一调查结果表明,苏联住房问题解决得不尽如人意。那么,十月革命以后苏联政府是怎样解决住房问题的,为什么直到苏联解体前夕,这一问题仍是家庭最尖锐的问题?其中是否有经验教训值得汲取?这些问题引起了我们的关注和思考。
本文就追根溯源,对1917-1929年苏联城市的住房历史进行研究。在这12年间,苏维埃政权经历了战时共产主义和新经济政策两个重要的时期。这两个时期实行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经济管理方式:前者完全排斥商品货币关系,对经济进行高度集中管理;后者则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市场机制,对经济进行分权管理。本文考察的问题是,这两个时期所实行的两种不同的经济管理方式,对住房管理产生了什么影响,对城市居民的住房状况又产生了什么影响。
本文的研究表明,十月革命后的苏维埃俄国,国民经济千疮百孔。由于很快又被迫进行反对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叛乱的战争,经济困难更为严重。为了赢得战争的胜利,布尔什维克党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的非常政策和措施,将一切经济命脉集中在国家手中,完全取消商品生产和货币关系。采取这种集中化的经济管理方式不仅仅为了捍卫新生政权,苏维埃国家还试图通过这种管理方式直接向共产主义过渡。这种经济管理思路对住房管理产生了深刻影响,布尔什维克党试图通过将住房公有化和集中管理,一举解决因战争破坏而加剧的住房危机:在住房所有制和分配方面,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私有住房大规模收归市有,通过各级行政机构组织劳动群众搬迁进去,主要以公社房或者公共住宅的形式居住,近乎无偿使用。同时,也将部分大资产阶级等非劳动者迁出住宅、甚至迁出城市;在住房管理方面,将收归市有的住房由地方苏维埃集中管理;在住房建设方面,由国家单一出资,建设了苏维埃时期的第一批新住房。总之,实行了行政命令式的、集中化的住房管理方式。
集中化的住房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功绩:部分工人阶级有生以来第一次从地下室、陋室搬迁到资产阶级宽敞的大住宅里,居住场所发生了质变。但另一方面,由于战时的严酷环境,国家无暇也无力大规模恢复破损的旧住宅,更无力大举建设新房;此外,由于实行房屋市有化并近乎无偿使用,住户与住房之间没有任何责任义务关系,导致住户不爱惜住宅,住房被人为地污损,使得本已严峻的住房形势雪上加霜。实践证明,这种集中化管理方式不利于弥补战争对住房事业造成的创伤和解决住房危机。
新经济政策时期,为了迅速恢复千疮百孔的国民经济,也为了消除继续实行余粮收集制在农民中间引发的严重不满情绪,苏维埃政权开始引入市场机制,对经济进行分权管理,刺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这种经济管理思路也影响到住房管理上,国家对住房事业转向分散化管理:将收归市有的少部分住房发还原主,归个人所有和管理;将大部分市有住房租赁给住房租赁合作社集体管理:发动国家、住房建设合作社和城市居民个人的力量,参与建设住房;恢复房屋的租赁、买卖和房租征收制。
这种分散化的住房管理方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城市居民的住房总面积增加;重工业工人的人均居住面积提高;城市公用设施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开始出现室内公用设施齐备和居住环境良好的低层高层住宅、定型单元式住宅,乃至住宅区、街坊区。高层领导干部搬进了宽敞、服务设施齐备的独户住宅里。
但是,在这一时期,国家依然采用行政手段,对非国家建设和管理的住房进行限制:此外,由于国家的工作重心是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因此,对住房事业的投资较少:再加之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的上升和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当工人,以及因饥荒使农村饥民流入城市等因素,使得住房供需矛盾有增无减。因此,新经济政策时期大多数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仍居住在公共住宅、宿舍和临时宿舍、公社房里,居住条件仍然非常拥挤,卫生状况恶劣。
1920年代末,苏维埃政权仍处于资本主义世界的包围之中,经济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巨大。为了迅速建设强大的国防、巩固苏维埃政权,国家再次转向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方式。在这一大背景之下,苏维埃国家重新将住房管理权集中起来,分散化的住房管理方式退出历史的舞台。
尽管新经济政策时期分散化的住房管理方式实行的时间短暂,效果有限,但其中蕴含的原则:住户与住房之间需要有责任关系约束;运用市场因素,调动多方积极性建设和管理住房,被实践证明非常有利于建设住房、管理住房,至今仍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仍然可以对其它社会主义国家解决住房问题以有益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