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研究

被引量 : 46次 | 上传用户:yangfanyuanhang102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生存的源泉”,土地对于各国是同等的重要。土地征收是国家强制取得公益用地的一种行政行为,是国家为了弥补市场失灵而运用国家行政权力配置土地资源的一种方式,在其中包含了国家公权与被征收人的私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与平衡,各国都强调对土地征收的立法规制。土地征收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具有一定普适性和共同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制度。从整个历史过程来看,各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共同特征是:征收目的的公益性、征收补偿的公平性、征收程序的正当性、征收救济的多样性。但从各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来看,又深受各国特定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和政策的影响。在我国,基于特殊的土地制度背景和计划向市场转轨的特定阶段,土地征收有其特殊性,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之需要强制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并给与补偿的行为。土地对我国农民而言,既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来源,又承载着就业、社会保障、社会安全等社会政策功能。土地征收是国家配置土地资源,维护公共利益,增进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措施,也是国家对私人财产权的一种限制。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充分表明:中国的根本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的根本问题则是土地问题。在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中,国有土地存量的有限性必然导致对集体土地征收的大量产生。随着利益观念的觉醒,土地征收中的利益矛盾和冲突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尖锐。如果原有的土地征收制度不做有效调整,会影响我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会进一步损害农民利益、危及社会安全和稳定。为什么在国外相对比较成熟而有效的土地征收制度在我国却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为什么我国不能充分借鉴国外土地征收法治的共同经验?这一切都源于我国土地征收所处的特殊的制度和政策背景,根源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深层矛盾。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变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是一日之功,一蹴而就。现实的矛盾和冲突将伴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整个进程。但这并非意味我们只能消极对待、无所作为!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为基础,采用利益理论和利益分析方法,并结合法律的经济分析、规范分析、实证分析以及比较分析等,以利益和利益关系为视角,通过对利益——利益关系——利益冲突——法治化路径——利益平衡这一基本线索的分析,并将这一思路贯彻到土地征收过程之中,以期在全面掌握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制度构成及关系和问题的基础上,来寻找解决现实问题的应对之策。本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分为五章,共计十五万余字。第一章:土地征收中的利益冲突与利益平衡的理论分析。本章旨在为全文的展开奠定理论基础和提供分析框架。本章内容分析了土地征收、利益冲突和利益平衡的一般理论。土地征收是国家强制取得公益用地的一种方式,其具有主体的国家性、目的的公益性、强制性、权属的转移性和有偿性的特点。土地征收的构成要件包括公益目的、正当程序、合理补偿和主体要件四个方面。土地征收行为是一种兼具有行政和民事行为双重性质的行为。土地征收及其补偿有其伦理上的正当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及法理上的合法性依据。土地征收过程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也是政府配置土地资源、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土地产权的确定在土地征收中极其重要。利益是社会化的需要,在本质上属于社会关系范畴,法学意义上的利益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并通过在法律上转化为权利而得以实现。利益冲突是以利益为依据的社会冲突的一种特殊形式。利益冲突根源于资源有限、利益主体能力差异和社会制度的不公平。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冲突是具有法律资格的主体以违反法律的具体规定作为法律事实要件而显示出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失衡和利益缺失以及由此导致不公平和负效率的状态。平衡即均衡,利益平衡是在一定的利益格局和利益体系下出现的不同主体之间利益的相对和平共处、相对均势的状态。法治是利益平衡必由之路,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得以实现。土地征收中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只有通过法治化的途径才能得以有效化解。第二章:土地征收中利益冲突的主要表现及其背景原因。本章旨在通过对土地征收中利益冲突及其背景原因的分析,勾画出土地征收内部的利益关系和利益冲突的结构以及其所处的宏观制度和政策背景。我国的土地征收涉及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民多方主体,它们在土地征收中有不同的利益所在,以利益为基础形成了国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地方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有一致性的一面,也有冲突的一面。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或公益与私益之间的冲突是所有利益冲突中最重要、最普遍的冲突。公共利益是社会共同体中全体成员或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其具有公众性、普遍性、客观性、非排他性等特点。个人利益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各种需要的总和。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土地征收中的公益与私益的冲突具体表现为国家土地征收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冲突、土地征收补偿中的利益冲突。土地征收中还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冲突等,这些利益冲突表现为具体的权力与权力、权力与权利以及权利与权利的冲突。土地征收中利益冲突的制度和政策背景是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制度的城乡分割、分税制条件下的“土地财政”以及社会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中的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的需求。这些特殊的制度和政策背景,是我们深入了解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特殊性,破解土地征收中现实问题的有效途径。第三章:土地征收立法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本章旨在通过梳理现行土地征收立法,全面系统地了解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全貌,并分析总结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是从建国以后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受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双重影响。《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它层次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了现行土地征收的法律框架和规范体系。现行土地征收立法具有分散性、背景的特殊性、内容的复杂性和政策性的特点。土地征收的目的是公共利益或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国相关立法中显露出征收目的模糊性。土地征收应予以补偿,这是补偿的原则性规定,具体的补偿标准是“土地原用途年产值倍数”标准,规定于《土地管理法》之中。政策性规范中的补偿标准为“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征收的程序包括需用地者提出征地方案申请、审批、公告、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公告、登记、实施补偿安置协议、供地等环节。我国土地征收立法在立法模式上的缺陷是立法分散、内容冲突,影响土地征收规范的系统性和法制的统一性;作为土地征收目的的公共利益的模糊性,体现为公共利益界定不清晰,导致其被泛化使用;土地征收补偿的非公正性,体现为补偿原则的缺失和补偿标准的低下和混乱;土地征收程序缺乏正当性,表现为农民和集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异议权和申诉权等的缺失;土地征收纠纷调处途径的狭隘性,体现为诸多与土地征收有关的纠纷没有有效的疏通渠道。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缺陷是系统性的缺陷,是传统体制和观念影响的体现。第四章,土地征收利益平衡的价值和原则。本章旨在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探寻宏观的价值评价标准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土地征收制度如不及时调整,这其中的利益冲突就得不到有效的消解,会影响到土地征收制度应有功能的发挥。利益平衡是土地征收中的利益冲突经由法律规范和调整所要达致的目标。评价土地征收法治化而达致利益平衡状态的价值标准包括效益和公平两个方面。土地征收中利益平衡之效益,是社会公共利益、集体利益与农民个人利益的均衡,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均衡与统一。土地征收利益平衡中的公平是形式与实质、机会与结果、当代与代际、横向与纵向公平的有机统一。土地征收中的效率与公平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土地征收中的利益平衡应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有条件的公共利益优先原则、比例原则、公平补偿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第五章,土地征收利益平衡法律机制的构建。本章旨在为我国土地征收中利益平衡法律机制的构建提供理性的建议和具体的设计。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应以市场化为导向,在外部环境制度与土地征收制度同步推进中,同时需要土地征收制度内部各个不同而又关联的法律机制的有机配合。我国土地征收的立法应选择集中型的立法模式,制定统一的土地征收法。在统一立法时注意协调好与现行立法的关系,整合土地征收的政策资源。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确认与判定机制,在公共利益的确认上采概括与列举相结合的模式,但公共利益的范围在现阶段又不能太窄,否则会影响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可借鉴公共产品中准公共产品的供应模式,先选择由市场供给,当市场供给不了时,再选择由政府供给。确立按公平市场价值补偿的原则,以市场化为导向,逐步建立以被征收土地市场价值为基础的补偿标准。补偿原则和标准市场化只是一个远期目标,因为完全按市场价值确定补偿标准会大大增加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成本。西方国家多已完成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土地征收并不普遍,而我国土地征收的压力很大。调整和充实土地征收的环节,通过实际调查、公告、听证等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异议权和申诉权。建立多元化的土地征收纠纷的调处机制。土地征收纠纷包括公益目的性纠纷、征地程序纠纷、补偿安置纠纷、补偿安置费用分配纠纷等。土地征收中的一切纠纷都应提供排解的渠道。建立和完善包括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有机结合的土地征收救济制度。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协调裁决和行政复议;司法救济包括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唯此,才能为土地征收中的利益纠纷建立起畅通、高效、公平和公正的解决渠道。
其他文献
1972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研讨会上,来自全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与会代表第一次正式讨论了“可持续发展”这一新名词。迄今为止被广泛接受的“可持续
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之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促进了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法律合作。为了解决逐渐增多的区域经贸争端,区域争端解决机制的设置便
民事缺席审判制度是不同于对席审理的一项特殊制度,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缺席审判制度与民事诉讼的价值、理念和结构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对该制度进行深入的系统研究,不仅
本文分析集成芯片SG3525的控制功能,介绍了此芯片在可逆直流脉宽调速系统中的应用特点以及可逆直流调速的实现方法
在稿件退修环节中,责任编辑应正确把握和对待审稿专家的意见,清楚并详细地书写退修通知,正确对待修回稿。责任编辑只有时刻牢记为作者服务的宗旨,采取合适的沟通技巧和方法,
现有地层元素能谱测井技术是利用。241Am—Be中子源和单BGO探测器确定元素含量,在非常规油气勘探的矿物分析和岩性识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信息相对单一。开发基于241Am—Be
执行力是政府的生命力。当前,基层政府执行力不高既有体制机制不适应、民众期望值过高等客观因素,也有执行主体自身素质不强等主观因素。因此应通过强化执行理念,培育执行文
从当下社会经济发展形势来看,环境保护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重点内容,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避免环境污染,成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环境质量监测过程中,利用
本文选取被誉为“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的广西宜州合寨村为个案,以“小社区、大历史”为视角,以回归实践为目的,通过追溯历史上(尤其是清代以来)桂西北村寨治理和法秩序的变
[目的]聚精丸是全国著名中医男科专家,江苏省南京中医药大学男科学研究所徐福松教授创制的治疗男性不育症的经验方。临床研究表明,聚精丸用于治疗男性不育症能明显增加少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