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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掀起新公共管理运动,致力改革公营部门、抛弃官僚制,向市场与私营部门学习,其中核心的主张之一就是推行公共服务民营化,强调将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上的生产者角色与提供者角色分开,打破公私部门界限,把过去由政府直接供给的公共服务通过各种方式交给政府以外的力量完成,或者二者合作共同承担。在中国,作为最典型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用事业过去长期以来采用国有国营、地方政府运作的发展模式,带来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等问题,比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更为典型。随着政府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传统的“公用事业:公营事业”模式开始受到挑战。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与公共服务民营化浪潮,地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中山市也开始了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虽然其改革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弱化垄断、强化竞争的理念,但离预期目标的差距仍然较大,而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中山也不能照搬照抄其他地区的民营化模式。为了进一步深化中山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如何结合中山市的实际完善公用事业民营化模式成为当前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完善中山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模式有助于发展中山的公用事业,提高效率,满足中山市民的需求,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同时,由于公用事业的自然垄断特性,其民营化成功模式也将会为其他垄断行业如电力、电信、铁路等的改革提供借鉴。
本文遵循从理论到实践,由特殊到一般对中山市公用事业“要不要搞民营化,搞什么样的民营化,怎样搞民营化”三大主题展开分析论证。在第1章和第2章主要研究论证中山市公用事业要不要搞民营化?第3章和第4章主要研究论证中山市公用事业搞什么样民营化?和怎样搞民营化?主要的研究结论有:(1)中山市必须建立符合中山实际的公用事业民营化模式。(2)中山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模式改革目标是增加社会福利、引入竞争、合理规制、消减负效。(3)中山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模式选择建议为“政府引导+特许经营”模式。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方法进行研究。通过文献研究,提出与传统僵化的官僚行政体制相比,灵活多样的公私合作能够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多样化的需求。而公用事业民营化方面的研究,国内外更是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果(以E.S.萨瓦斯为代表),这些理论成果为中山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模式的研究提供了参考和比较资料。通过对中山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形成过程,然后运用定性分析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发现其不足,最后通过经验总结法,依据中山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模式改革的具体情况,提出中山市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模式设计并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尽可能上升为经验。
创新之处主要有:
(1)本文提出了中山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政府引导+特许经营”模式,并给予了全面详尽的解释和建议。公用事业民营化通常使政府陷入一种增加社会福利与保障企业效益不可兼得的两难困境,中山市民营化模式的上述选择,在操作层面上为摆脱困境提供了实证指导。
(2)本文以中山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为案例,深入研究分析特许经营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并对中山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适用性、优缺点作了说明,探讨中山市政府在中山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乃至公用事业民营化中的改革取向,为民营化模式的改革设计思路提供实证依据。
(3)本文建议中山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模式选择“政府引导+特许经营”模式,并对政府引导具体内容和特许经营操作细节加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