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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中的政府行为问题应该说是一个老而常新的问题。在人类二百多年的现代化进程中,政府总是不断变换着自己的角色,经历了“守夜人”、“看得见的手”、“市场失灵弥补者”、“市场的伙伴”、“企业家政府”等多次变革。每一次政府角色的转换,既适应了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同时也反过来推动了现代化的巨大发展。适时转换政府行为已成为现代化正常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世界不同现代化模式的实践也有力地证明了政府行为是影响现代化进展的关键变量。 把中国西部农村现代化放在世界现代化进程这个大的历史背景下来观察,可以辨别出西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行为的特殊意义和政府行为的合理取向。 西部农村是目前中国最贫困的地区,西部农民是中国最贫穷的社会群体。西部农村现代化滞后已严重制约了中国现代化的进一步发展。面对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国际局势和中国加入WTO、市场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国内形势,如何才能加快西部农村现代化的进程?这是关系到中国现代化全局和我国能否实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大问题,也是理论和实践工作者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但这一方面系统的理论研究还比较欠缺。 选择《中国西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府行为研究》这一论文题目,就是探求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快中国西部农村现代化进程,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的有效途径。无论是从选题本身的现实性和必要性来讲,还是从其研究所涵盖的理论探索和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而言,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就理论意义而言,迄今为止,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制度约束下,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加入WTO的背景下,对中国落后地区现代化中政府的作用及其限度问题的系统的理论研究还比较欠缺,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守夜人”理论和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弥补“市场失灵”等理论,都不完全适宜中国西部农村现代化的现实,不能很好地解释和指导今日中国西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的作用和行为,需要作一些新的理论探索。本文的研究就是一种尝试。这种研究可以丰富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政府行为理论和区域发展理论。就实践意义而言,当前西部农村现代化面临着极其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挑战与机遇并存。这就要求中央政府及西中国西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府行为研究部地方政府进行职能转变和制度创新,并使政府行为能在一个科学、制衡的制度框架内受到约束。这是加速西部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所以研究西部农村现代化中的政府行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就政策意义而言,对西部农村地区现代化中的政府行为进行定位,提出提高政府行为有效性的途径和措施,可以为各级政府的西部发展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参考。- 本文明确提出了在西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要以“有效性”为基准进行政府行为的定位,实施“有限高效”的政府行为模式,并对此作了比较系统地论述。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化中的政府行为是以市场合理性为基准,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弥补市场失灵。但政府弥补“市场失灵”原则的运用,是以市场的自然演进和成熟市场经济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用西方政府弥补“市场失灵”的范围与职能界定西部农村现代化中的政府范围与职能,必须的基本前提和假设前提不能成立,无疑是将一个有待发展、有待完善、还很脆弱的市场经济等同于成熟的市场经济。而新型工业化国家现代化中的政府行为是以计划合理性为基准,注重国家整体目标的实现,政府不仅弥补“市场失灵”,而且替代市场。这种政府行为模式是以强政府能力为基础的,往往会造成旨在补充、增进市场作用的干预最终变成了对市场的替代,使市场机制无法形成的情况,出现严重的“政府失灵”。在新的时代背景和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形势下,在西部各级地方政府能力普遍缺失的约束条件下,西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只能以“有效性”为基准进行政府行为定位,实施“有限高效”的选择性政府行为模式,即政府根据自身能力,遵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有选择、高效率地履行其职能,实现以较少的成本投入,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避免有限资源的浪费和发展进程的反复,达到提高发展水平和缩短发展时间的目的,从而加快现代化的进程。这既可以弥补市场缺陷,又能够纠补政府失灵。 本文认为:实施“有限高效”的选择性政府行为模式,提高政府行为有效性是应对新形势的挑战,发挥后发优势,加速西部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提高政府行为有效性要求政府行为必须与其能力相适应,必须充分反映时代发展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并以政府成本—收益分析为政府行为选择的依据。政府只有将它所具有的能力集中于它能够而且应该完成的任务上,同时不断提高政府行为的 “投入—产出”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才能在培育市场和弥补“市场失灵”的同时避免“政府失灵”,从而使西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实现跨越式发展。 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为导论,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