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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统筹城乡发展取得长足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出现大量失地农民,这部分人群也被整体从村民转为居民,改原行政村为社区,失地农民社区就是这种主要由失地农民构成的社区。鉴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体制的原因,失地农民社区中的居民虽然身份转变了,成为城市居民,行政村也被改制成了城市社区,但这类社区却与普通城市社区存在差异,主要表现在在社区主体、房屋产权、社区环境、社区服务和社区自治程度上,在社区管理及其体制上也存在着组织体系方面的不足,还有多方参与和投入的运行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构建和谐的社区,而构建和谐社区的关键在于对失地农民社区管理的改善,促进失地农民社区向普通城市社区成功转型,因此,当下对失地农民社区管理体制进行研究,具有及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对主要范畴进行了界定,并引用了公民社会理论、非营利组织理论和统筹城乡发展理论,为构建和完善失地农民社区管理体制提供理论基础;其次,以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锦阳社区为例,对失地农民社区和普通城市社区进行差异性分析,找出失地农民社区与普通城市社区的普遍差异;再次,对失地农民社区管理及其体制上的缺陷进行分析;并且,通过对国外的自治型社区模式、政府主导型社区模式和合作型社区模式和国内上海模式、沈阳模式以及青岛模式的研究分析,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启示;最后,得出结论,即要解决当前失地农民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对社区管理体制进行完善,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各层次准确定位的失地农民社区管理组织体系和建立健全多方共同参与和投入的失地农民社区管理运行机制,唯有如此才能使失地农民社区平稳过渡为真正的普通城市社区,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