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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印花税是晚清时期由西方国家传入中国的一大税种。在财政困绌、赔款筹措和洋务新政等因素的促动下,登上了中国税制历史的舞台,但是由于来自各方的抗议,晚清时期印花税制并没有真正的实施。直到北洋政府1912年公布实施《印花税法》,印花税才在中国正式拉开了征收的序幕。在民国时期,印花税法经历了草创、整理、完善、统一四个阶段。虽然由于民国时期专制统治的实质造成印花税成为统治者剥削压榨人民的工具,但是就民国政府制定的印花税法的内容而言,尤其是1935年《印花税法》,都是我国现行印花税法所无法相提并论的。因此,研究民国时期印花税法的变迁完善,对于反思我国现行印花税体制存在的弊病,改革印花税法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文具体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简单阐述中国印花税法的近代化,介绍形成印花税法的原因及立法背景。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以时间为线索,论述了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有关印花税的立法情况,并宏观的介绍民国时期印花税法律规定的变迁和各个时期印花税法的特征,全面展示民国三十多年印花税法的立法历程。第四部分着重分析民国时期印花税法的实施及产生的积极和消极的效果。最后一部分通过对民国时期印花税法利弊得失的重点描述,提出民国印花税法对当代我国印花税立法的借鉴价值,以求为现行印花税立法提供可供参考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