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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性作为一个古老的话题,历史上不少的哲学家、伦理学家都对此进行了著述和研究。亚里士多德作为伦理学学科的真正缔造者,对于德性论思想的阐述具有根源性的伟大意义。其德性论思想成为了西方伦理学史上关于德性伦理思想的典型代。但要真正懂得亚里士多德的德性理论,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往对于亚里士多德德性论的研究者都没有从一个完成的意义上进行阐述,亚里士多德德性论的研究依然是欠缺的。在亚里士多德以前,苏格拉底提出了德性即知识,柏拉图提出了四德说,亚里士多德在对它们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德性论观点。德性是使人具有善性并同时能在活动中把握最好的品性,或德性是使得事物作为事实状态的好,并在事物活动中完成得好的品质。由此,亚里士多德的对于德性的定义实则是从两个方面来进行的,从理论上来看,德性是一种优秀的品质;从实践上来看,德性是一种实践智慧或中道智慧。相应地就包含了三个特征,即善的内在价值性、理性的内在作用性与幸福的目的性。亚里士多德根据对于灵魂的理解,将德性分为了两类,伦理德性与理智德性,伦理德性就是因习惯而生成的德性,理智德性是因教导而生成的德性,二者的关系在于实践理性通过智慧指引着伦理德性,以使伦理德性不丧失行为的水准,理智德性就让伦理德性的眼界更加开阔,理解更加深层次,理智德性也需要伦理德性在习惯中生成,并加以有效的论证。而德性的实践准则就是中庸之道,是人们在行为中不过度、无不及以把握最恰当的中间点。幸福是属于人的至善,德性与幸福的关系就在于,德性是幸福的前提,幸福是德性的目的,由此构成的德福关系。这是德性的内在理论,德性还有一个外在的必要性,包括财富与友爱。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需要对二者进行满足,才能获得幸福,成为一个有真正德性的人。综合亚里士多德对于德性论的阐述,其德性思想当然拥有着很高的价值,表现在对于德性与德性标准的高度概括以及德福问题的重要阐述。其中指出了德性是一种优秀的品质,行为的判断标准就是中道,即不过度和无不及的最佳点。德性与幸福的关系,就是幸福是德性的目的,德性是幸福存在的基础,指出了德性与幸福存在一定的关系,对于人而言,二者是不能分开的。这就赋予人和至善论以重大的价值。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局限,亚里士多德在德性的论证上和定义上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是从类比来谈德性,而没有从本质上来论证德性。在德性的中道标准的阐述上,存在的局限就是从量上来论证,而没有从质上来论证。但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同样具有着重大的启示,体现在促进个人德性的树立和现代德性伦理的研究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