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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精神病药物目前是治疗精神分裂症最主要的方法。然而,约有5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不依从药物治疗。在这些不依从治疗的患者中,普遍暴露出复发频繁、医疗负担沉重、生存质量不尽人意以及照顾者负担沉重的问题。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国内外的学者开始越来越关注这个问题。从以往的依从性干预研究来看,研究结果不尽相同,其主要原因与依从性影响因素较多以及干预形式单一有关。于是,越来越多的学者指出,应该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综合干预。本研究采用以动机访谈为基础的认知行为治疗对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系统干预,同时采用综合的效果评价方法,旨在进一步分析依从性干预的有效性,并为临床工作者提供措施依据。研究目的:形成适合精神科临床护士使用的依从性干预模式,观察依从性干预的短期效果。研究方法:将北京市某精神科三级甲等医院的8个普通病房随机分为干预病房和对照病房,选取其中符合入选标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共35例,其中干预组17例,对照组18例。当患者的药物治疗剂量稳定后,对干预组患者和对照组患者分别实施“依从性干预+健康教育”和“健康宣教”,患者出院后第1个月、第3个月进行随访。根据概念框架,研究测量了患者的药物依从性状况、精神症状严重程度(PANSS)、自知力与治疗态度(ITAQ)、社会功能残疾程度(WHO DASⅡ)、治疗时出现的副作用(TESS)、医疗花费以及他们和家庭照顾者的生存质量(WHOQOL-BREF)。结果:通过依从性干预,干预组患者出院1个月时以及出院3个月时的药物依从性明显高于对照组(x12=10.091,P=0.006;x22=8.800,P=0.012);干预组患者出院时、出院1个月以及出院3个月的自知力与治疗态度明显优于对照组(F=5.832,P<0.01);干预组患者PANSS总分的下降程度在出院时、出院1个月以及出院3个月明显大于对照组患者(F=7.752,P<0.01);干预组患者出院时以及出院1个月时出现的抗精神病药物副作用的严重程度均显著轻于对照组患者(x12=8.298,P=0.004;x22=8.264,P=0.008),而患者出院3个月时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不显著(x32=3.310,P=0.226),干预组患者在出院时、出院1个月以及出院3个月时所体验到的抗精神病药物副作用的痛苦程度均显著轻于对照组患者(x12=15.352,P=0.000;x22=24.792,P=0.000;x32=8.960,P=0.007);干预组患者出院时的临床结局明显优于对照组患者(x2=10.808,P=0.004)。然而,在本研究中,依从性干预未能显著地改善患者的社会功能及生存质量,也未能显著地改善家庭照顾者的生存质量;干预组患者的住院医疗花费虽高于对照组患者,但差别不显著。结论:依从性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具有积极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延长随访时间来观察依从性干预的远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