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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黑恶势力就是影响政权稳定、阻碍社会发展、威胁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社会毒瘤。因此,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管控打击是巩固政权稳定、维护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要求。从2000年开始,我国就连续开展了多次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专项斗争,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遭到重创,各地治安状况也相应地得到好转,社会环境得到了极大的净化。但黑恶势力并没有也不会完全根除,除了传统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还显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犯罪形式更加多样,犯罪组织更加隐蔽,犯罪领域也更加广泛。从以往的社会治理效果和当前的社会形势来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显然具有必要性。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铲除力度,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不仅延续了以往我国对黑恶势力采取的“打早打小”政策,而且科学地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治理策略。特别是将铲除基层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为了工作重点。基层的稳固是我国社会稳定的根基,基层政权是社会治理的最小单位,也是决定整个社会治理成败的关键。此次开展的专项斗争是一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多部门联合、全社会齐动,才能取得良好的打击和治理效果。在此次行动中,基层公安机关始终处在扫黑除恶的第一线、最前沿,因此,如何定位在行动中的角色,更好地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以及在专项行动初期所遇到的问题,怎样解决这些问题,是我们必须关注和研究的课题。本文除引言外,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对基层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相关理论进行概述,基本解决黑恶势力的界定、基层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职责范畴和执法依据问题。第二部分:以X市公安机关2018年全年的扫黑除恶工作为例,对基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整体剖析,分析基层黑恶势力案件中呈现的犯罪特点,以及公安机关办理案件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第三部分:针对基层公安机关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中呈现的犯罪特点和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成因分析。第四部分:以X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中的问题为点,扩展到整个基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对问题的成因进行应对,从基层公安机关的自身保障方面、管控方面、打击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完善公安机关相关执法依据和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等几个方面,提出相关措施和办法,希望对未来基层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该类犯罪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