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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住宅向高层化发展,高楼居民不文明的抛掷行为严重危及到楼下行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我国人口密集、高楼林立的现状则可能发生更多的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然而在实践中,这类案件却因为无法确定真正的行为人使得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难以得到弥补。问题的症结在于现行法律缺位,实务操作各异,理论观点不一。本论文的研究目的是明晰这一行为的民事责任,回答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因为行为人无法查明所显现出的归责原则不统一、责任方式不明确、责任主体不确定、责任范围不清晰的问题,以期为立法完善和实践操作提供可依借鉴的参考。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引言介绍论文的写作背景及目的。通过对重庆烟灰缸案和山东菜板案的解读引出文章所要研究的问题。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高楼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概述。重点在于界定高楼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内涵,归纳高楼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特点。第二部分是通过考察罗马法、大陆法系以及英美法系对高楼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规定,了解域外规制现状,并从中总结出可供借鉴的重要法律制度。第三部分是对我国高楼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立法规制和趋向的考察。文章在指出立法缺位的前提下,分析了已有的相关法律规定在适用上的不可行性;通过对已有侵权法草案的趋向状况进行整理归纳,总结了立法规制上需要破解的难题。第四部分是对高楼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制度构架的探讨,该部分是苯文的立足点,也是重点所在。这部分对于高楼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方式以及损害赔偿的范围进行了全面的设计。在归责原则体系中否定了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肯定了无过错归责原则。在责任承担上确定了按份责任,由建筑物全体使用人对损害平均分担,并且为了利益平衡的需要,排除了责任主体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赔偿。最后在小结部分总结全文,总结并肯定文中针对高楼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所做出的制度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