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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当中最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养老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可持续发展是政府和国民的共同期盼,也是影响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当前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各项养老保险制度未能相互通联、有效衔接,参保人员工作地、居住地发生变化后,保险难以延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加之受城乡二元结构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影响,出现了不同制度间养老保险待遇差距悬殊的情况,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了消极影响。及时推进基本养老保险一体化,是缩小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有效措施。但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一体化的整体实现尚需时日,而现阶段的省级统筹效果又未能实现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初衷,代际公平和互助共济的社会经济效果并不理想。本文试图在理论上将全省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加以规划,并借鉴其他发达地区的有益实践和经验,在山西省推行适合本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一体化,以消除养老保险省内分割局面,继而可在未来顺应形势、适时融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一体化框架,最终实现全国一体化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