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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不仅为人民的基本生活提供了保障,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作为社会保障制度核心的社会保险制度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额不断增加。“十一五”期间,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经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建成了一个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络,为深化改革、体制转轨和社会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障制度“助推器”、“减震器”、“稳定器”和“安全网”等作用。在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面临的问题也日益突显,从我国审计署发布的2012年《34号公告: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可以看出,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使用和套取的现象十分严重,不法操作金额高达37亿元之多,虽然国家也加强了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但是社会保险基金被挪用、侵占、转移的案件依然屡禁不止,这使得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管理产生了深刻的忧虑。但是,我国目前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还停留在传统的财务审计基础之上,仅限于对其操作是否合法、合规发表审计结论,对社会公众十分关心的问题,如:社会保险基金是否达到了高效运转,是否真正的实现了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是否能够满足社会公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过程是否做到了公开透明等情况未做过多涉及。而绩效审计作为一种全新的审计形式,以“3E”(即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Effectiveness)审计为基础,能够比较全面的体现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并提供建设性的意见,监督政府部门的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但我国开始绩效审计的时间较晚,将绩效审计应用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时间也不长,与之相关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尚不成熟,因此,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点和内容,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阐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目前面临的问题,强调了构建社会保险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理论意义和现实需求。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作为文章的主要研究方法。将经济学的需求理论和公共受托责任结合来说明进行绩效审计的动机,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阐述了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内涵是评价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管理的绩效水平,运用系统论来解释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中各指标的相互关系,为评价体系的设计提供了依据。同时比较全面的介绍了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内容,并结合社会保险基金的特征,综合考虑了政策制定者、管理者、社会公众等多方信息需求,定义了“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可持续发展性”、“公平性”、“反馈性”、“公开透明性”8个评价标准,并根据这八个评价标准设置了22个具体的评价指标,通过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对各个指标的权重的计算进行了说明,依据各评价指标得分和权重得出综合评价得分,与评分等级相比较,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