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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经济理论认为生产者价格指数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产业链最终传导到消费者价格指数,因此生产者价格指数可以作为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前导变量用来预测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变化。但是,从数据来看,我国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自2000以来几乎每年都出现“倒挂”,即生产者价格指数很长一段时间不向消费者价格指数传导或者反向传导。这不禁引起人们对生产者价格指数是否还能引导消费者价格指数的质疑,继而引起了关于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传导方向的争论,但结论却始终莫衷一是。生产者价格指数能否引导消费者价格指数直接关系到生产者价格指数是否还可以作为消费者价格指数的预测变量,并影响到相关部门政策的制定。因此,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传导方向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本文首先对产业链上的价格传导机制进行了梳理,对主要的价格指数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可能影响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传导的因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为了和已有研究形成对比,本文首先选用和已有研究相同的变量构建了基础的线性模型,并克服了已有研究在计量方法的使用和数据处理上的弊端,运用可以处理变量存在不同阶(尤其是同时存在I(0)和I(1))情况的ARDL-Bounds检验法对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传导方向进行实证分析。其次,又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考虑到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作为一种内部冲击很有可能会对我国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传导造成影响,而在已有模型中加入广义货币变量,并考虑到所取的样本期较长,广义货币很有可能会发生结构突变,而这种结构突变也很有可能会对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传导造成影响,因此,首先运用Bai-Perron内生多重结构突变方法对广义货币进行了结构突变检验,然后运用考虑广义货币结构突变的ARDL-ECM模型对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传导方向进行检验,以考察内部冲击对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传导的影响。最后,在充分考虑内、外部冲击的情况下,引入国际原油价格以及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对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传导进行检验,以考察在国际原油价格和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波动的影响下,生产者价格指数是否还可以向消费者价格指数传导,并从非线性的视角,运用允许时间序列变量在不同时点出现不同参数的马尔可夫区制转换模型对各种影响因素对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传导的短期影响进行分析,最终得出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出现短期“倒挂”的原因。实证结果表明,在长期内,无论是否考虑货币因素、国际原油价格和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对我国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传导影响的情况下,我国生产者价格指数的变动都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产业链最终传导到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因此,从长期来看,生产者价格指数是可以引导消费者价格指数并作为消费者价格指数的预测变量的,而并不是已有研究所认为的生产者价格指数不能再引导消费者价格指数了,而是消费者价格指数在引导生产者价格指数,或者是认为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之间的传导方向并不单一。广义货币虽然在样本期内确实发生了结构突变,分别在2003年11月、2007年10月和2009年4月,且在结构突变前后对消费者价格指数的长期和短期都造成了不同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并不足以改变长期内生产者价格指数向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传导,只是生产者价格指数对消费者价格指数的短期影响仍然不显著,这也是已有研究很少涉及到的。已有研究几乎没有同时考虑货币因素、国际原油价格和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变动对我国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传导的影响的,因此,本文在同时考虑货币因素、国际原油价格以及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对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传导冲击的情况下,得出在长期内生产者价格指数仍然是可以向消费者价格指数传导的,要比已有研究更全面,结论也更准确。马尔可夫区制转换模型的检验结果也最终表明,广义货币供应量、国际原油价格和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对生产者价格指数和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影响具有明显的三区制特点,且短期内生产者价格指数和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传导很可能会因为广义货币供应量和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冲击而发生短期的“倒挂”现象,而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对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短期“倒挂”的影响却不明显。由此可认为,我国政府在以生产者价格指数作为前导变量预测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同时,还应密切关注广义货币供应量以及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对我国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影响,而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对我国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影响则可以较少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