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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党中央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让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也随之显露出来,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有了新的矛盾亟需解决。其主要矛盾体现在农户小规模、分散生产和大市场之间、“小农经济”和现代化农业之间。因此,需要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来解决问题,这种方法必须可以解决农户分散、小规模等问题,并且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与现代化要求,解决农业生产与市场之间的矛盾。只有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才可向现代化顺利转变。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过程中,利益的联结与利益的分配问题始终是重点关注的对象。实现农村产业化经营,必须建立合理有效的利益联结模式,这种模式存在于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两者之间。在我国的农业产业化改革的实践过程中发现利益联结模式有多种存在方式,既有经营方面的结合,也有产权方面的结合;既有松散型的,也有相对紧密型的。分析国内外研究资料发现,关于利益联结模式研究方向有很多,有宏观层面的,有对个案研究的微观层面的,同时也有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对策。由此可见利益联结模式对于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进行联结的重要性。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的联结是重点,利益联结模式是这两者之间的核心问题。本文系统整理了利益联结模式的相关理论,经过理论分析,结合我国当前现状,对目前存在于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模式以及不足进行深入研究。然后,针对其不足提出了新的组织模式,既“农户+N+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组织模式,将这种经营组织模式作为农户与经营主体之间利益联结模式的补充和载体;又创新性的提出了对现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改造详细方案,针对其组织模式、利益联结模式进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