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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责任政府”的理念逐渐兴起,权力和责任的对等关系也逐渐受到重视,权力无法脱离责任而存在,社会对责任的关注也使政府逐渐把责任的落实提到议程上来。从传统行政模式到新公共管理中的政府模式,都把责任及其实现机制作为关注的重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中,其责任实现注重的是严格的制度化约束和明确的权责分工,只注重过程而忽略结果;在新公共管理责任模式中,责任机制的构建则侧重于通过引入竞争来提高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较之传统模式,新的责任机制关注结果,通过强调顾客导向来直接面向公众。而关于新公共管理中的政府其责任是否真正落实,专家学者也是各执一词。本文从对传统行政模式和新公共管理模式中的责任机制对比出发,论述了二种责任机制在理论特点、实现手段及其控制机制上的差异,分析了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的内在运行体系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并在吸取两种责任机制可行之处的基础上,构建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责任共担机制,提出了除政府以外的其它承担公共责任的主体,并提出了相关机制制约其责任的落实。 本文运用行政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以对新公共管理中的责任机制分析为主线,对新公共管理中责任机制的理论基础、外在表现、潜在风险进行了全面与系统的分析,并提出了构建新的多元化责任共担机制的相关对策。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公共责任及相关理论的界定。这一部分主要对公共责任、公共部门责任机制等相关概念进行了分析和阐释,从单纯的责任内涵进行分析,引出公共部门责任机制的特点,并由此分析了新公共管理的责任机制的相关内容,以及当前对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的几点争议。 第二部分:两种责任机制的差异分析——兼论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的独特之处。此部分主要从理论差异、实现机制的差异和制约机制的差异,分析了传统模式下的责任机制和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的不同之处,以及由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基础的改变所引起的几点创新之处。 第三部分: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的潜在风险。本部分主要从新公共管理的全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