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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格式合同是电子商务交易中广泛应用的一种形式,对提高交易效率具有积极作用。但是该合同也存在若干法律问题,因此构建网络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体系,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尚没有关于网络格式合同的专门立法,在处理合同纠纷的过程中,依然适用《合同法》关于一般格式合同的规定。网络格式合同作为一种新生的事物,《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已远远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作为合同弱势方消费者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鉴于此,本文通过对我国网络格式合同法律规制的缺陷进行分析,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和立足我国实际的基础上,对构建网络格式合同法律规制体系浅谈了具体的建议。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从法律的视角来评判我国对网络格式合同进行规制的现状,以公平正义和契约自由理念为指导,将零散见于美国、欧盟、日本等国不同法律文件中的规定逐一作比较,以法律方式构建我国网络格式合同规制框架,使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全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网络环境下格式合同的一般阐述。首先,界定网络格式合同概念,阐述其与传统格式合同的不同特征;其次,从正反两方面对网络格式合同价值进行分析;最后,阐述了对网络格式合同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第二部分论述了在网络环境下进行格式合同规制的理论依据。该部分简要分析了公平正义和契约自由原则的理论前提,并在此基础上进入了网络格式合同与该理论的冲突分析。但只要合同双方的利益在法律的干预下能够达到一种大致的平衡,那么双方还是能够在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的前提下,使合同关系达到一种实质的公平。第三部分是我国对于网络格式合同进行法律规制的现状及缺陷。首先,分析了我国对网络格式合同进行法律规制的现状;其次,具体分析了我国对网络格式合同进行法律规制的缺陷。第四部分论述了发达国家对网络格式合同的规制及其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借鉴作用。该部分首先阐述了美国、欧盟、日本、经合组织关于网络格式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对规制我国网络格式合同的几点启示。第五部分提出建构我国网络格式合同法律规制体系的建议。本部分为全文的重点,也是主要创新点所在。在借鉴他国经验和总结我国实际的基础上,从总体上阐述了要构建一个事前规制与事后救济相结合的法律规制体系,并分别从立法、司法、行政、社会规制方面具体阐述了对网络格式合同进行规制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