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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产物,其本质是确保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内部审计的内涵是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和进步不断演变的,随着组织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层级的不断增加、竞争的日益加剧和自身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内部审计正愈加受到重视和关注。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自1947年第一次发表内部审计的定义以来,内部审计理论和实践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而1999年第七次发表的定义无疑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将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作为内部审计的目的,以帮助组织实现目标作为自身的终极目标,大大提升了内部审计的定位,拓展了内部审计发挥职能的空间。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承担着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职责。1998年金融体制改革后,人民银行从上到下建立了内部审计组织体系,承担了对各职能部门和各级分支机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职能,经过十年的发展,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主要通过合规性审计方式,发现了大量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风险隐患,在查错纠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管理层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信息。然而,社会经济金融形势的迅速发展变化,对人民银行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履职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央行内部审计实践中暴露出的许多缺陷和不足说明审计职能的发挥还处于较低层次,对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涉及较少,并且与国际先进内部审计理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已不能完全适应中央银行自身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履职能力的要求。本文首先对内部审计理论的发展演变、内部审计在组织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内部审计的职能以及内部审计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的本质属性进行了阐述,结合我国中央银行内部审计的实务,对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建立、发展和主要的工作方式、方法、内容进行了讨论,在此基础上,对内审职能的发挥现状、影响内审职能发挥的因素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改进和完善央行内审职能发挥的对策和设想,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