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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推进大学自治、规范与完善大学内部治理,已越来越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为探索完善大学内部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有利条件。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同根同源、一脉相承,和内地有着相近的文化背景和社会观念,在文化与教育上的交流与借鉴具有扎实的根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大学因受英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影响,在大学内部治理方面借鉴吸收了英国高等教育的优良传统,并不断推陈出新,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并被实践证明其先进性和示范性。本文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四所有代表性的大学章程文本为研究对象,通过章程文本研究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对内部治理的规定,并对选定的四所大学内部治理的异同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内部治理的共同特点,即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决策机制,校长负责的行政执行机制,教授治学的学术自治机制,师生参与的民主管理机制。针对内地公立大学在内部治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借鉴香港特别行政大学内部治理的合理因素,提出了内地公立大学规范和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的对策,即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参与的董事会(理事会)制度,进一步厘清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职权,全力保障学术权力不受干扰,赋予基层单位更大的办学自主权,拓宽师生民主管理途径和加强大学章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