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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正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各种规章制度不断出台,国家对市场的管理也日趋完善。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盈余管理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证券市场能否充分发挥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削弱了证券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于是,对盈余质量影响因素以及这些因素作用机制的研究,就成了学术界的一个重要课题。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产生,除了有内部因素的影响以外,政府控制、宏观市场环境以及法治水平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由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期,政府为了规范市场,制定了许多监管政策。公司为了IPO、配股以及管理者升迁等自身目的,进行了各种努力以达到政府的监管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也诱导了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同时,地方政府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常常通过减免税赋、提供税收返还、财政补贴等方式帮助本地区上市公司,满足监管部门的硬性指标要求。而且,中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信用水平差别很大。虽然书面法律都是相似的,但是实际效力在不同地区之间差异很大。处于不同地区的上市公本文在总结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用2002年至2004年中国境内A股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通过检验政府控制、市场环境和盈余管理计量模型估计出的非正常性应计利润之间的关系,研究了最终控制人性质,地区市场化程度、政府干预程度以及法治水平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实证结果表明,政府控制上市公司利用线下项目前应计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相对较低,而通过线下项目进行盈余管理则与非政府控制上市公司没有显著差异。上市公司都有盈余管理动机,可是不同的控制权性质具有不同的盈余管理方式。通过对政府控制上市公司做单独分析又发现,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都集中在利润表的线下项目中。而中央政府控制上市公司由于普遍具有垄断地位,并且一般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受到中央政府更严密的监管等因素,通过线下项目前应计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相对地方政府控制的公司更低。
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还表明,在控制了公司内部特征因素的影响后,不同地区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具有显著差异。其中,市场化程度越高、政府干预越少以及法治水平越高的地区,处于该地区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则越低。这表明中国的上市公司,不仅要面对内部微观环境,很大程度上还要受到诸如政府控制、所处地区市场化程度、法治水平等外部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