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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寇侵扰我沿海地区的记载几乎贯穿整个明代历史,期间无数军民被掳走,而李氏朝鲜本着事大至诚的思想,按照定例给与从日本脱逃至境内的明人俘虏以衣粮救济,并将他们遣送回国。遣返行动以特殊的方式将明、朝、日三国有机地联系在了一起,本文试对被倭寇掳走后经由朝鲜送还的这部分流动人员做一个粗浅的考察和研究。序言部分主要提出了本文的选题意义、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前后分期的依据。因遣返活动存在时间断层、人员性质及构成发生变化、来到朝鲜方式发生变化、被掳人在朝经历的转变等4方面的差异,笔者将朝鲜遣还被掳明人活动分为前期(1392-1447年)和后期(1523-1611年)。第二章为前期部分。首先分别考察了明、朝、日三国对待倭寇和被掳人的政策及态度。明朝试图重建封贡体系,因此对朝鲜的送还行为表示支持及赞扬。朝鲜沿袭“以小事大”之策,优待并送还来到朝鲜的明朝人。明朝与日本室町幕府因为勘合贸易相互来往。与此同时日本对马岛与朝鲜亦展开了交通。第一节以朝鲜“己亥东征”为主要切入点,探讨战后俘虏出逃及遣还活动的高潮中,俘虏的总体情况、朝方的基本态度,并以张清为学者的代表,金玺为匠人的代表,分析朝鲜对待来到的有技能的明人的优待政策。张清和金玺的个例在此前亦被其他学者所引用,但前人均未对两者进行详细考证,对两人的后续存在语焉不详的情况,甚至误认两人一直滞留朝鲜而终老。此外,被掳人中带回不少倭寇信息,这些情报大多具有较高可信度,令长期为倭寇所苦的朝鲜和明朝得以事先应对、减少损失。第三章为后期部分,背景亦为明、朝、日三国对待被掳明人的政策及态度的变化。后期嘉靖年间实行了海禁政策,不仅造成了福建、广东违禁私自出海商人数量的增加,而且致使“倭寇”的成分发生了变化,掺杂的明人过半。因此,朝鲜对待来到的明人的政策也发生了转变,来到之人需细细辨别身份,进行区分,给与衣粮;甚至在一段时间内实行了不让船只停泊及不让船员上岸的政策。处于战国时期的日本无暇顾及倭寇之事,明朝的王直等人趁机在沿海劫掠,直至嘉靖大倭寇大体被平息。不难发现,三国间的政策都是互相关联的。在学界对宁波争贡事件的研究中,多会提及被朝鲜送回的明人八名,但对他们在朝鲜的具体经历并未有详细研究,本文将此八人在朝鲜的来龙去脉作为探究重点,以期能够为其他学者提供一些思路。第三章还考察了部分与倭寇一同来朝鲜的明人或从倭以及海商。在此后发生的万历朝鲜之役中,亦存在大量被倭寇所掳走的战俘,送还战俘的举动在后来日朝和谈时发挥了一定的缓冲和促进作用。结语部分以潜岩和李相为代表个例,说明仍有部分明人被掳者因各种原因而留置朝鲜。朝鲜遣还被倭寇掳走明人,其在不同时期体现出的不同特点,从侧面表现出明、朝、日三国关系的变化,并且这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及政治交往方式——被掳人在流动过程中传播、体验甚至融合东亚各国的不同文化,或是因为某些缘由身负政治任务。从现实意义上来说,本文或许可以为地方志及部分家谱的修缮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