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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演进过程中,作为英美证据法核心和灵魂的传闻证据规则逐渐被大陆法系部分国家和地区所移植或者借鉴。随着相关制度不断发展变化,此规则所具有的超越法系之价值愈发彰显。本文试图以理论研究、比较研究、实证研究为基石,从宏观角度对现代国家及其他地区的传闻证据规则之沿革和趋势进行深入研究与剖析。同时,本着尊重法律文化之历史继承性和地域发展性的原则,结合探析现代传闻证据规则变革之成果,获得与我国司法改革理想目标相关的有益启示。围绕该目标,本文除导言和余论外,共分四章展开。 第一章主要介绍传闻证据规则历史演进的脉络。在普通法诸多证据规则中,传闻证据规则的历史最为久远。纵观其历史发展轨迹,该规则不但具备深刻的文化背景,而且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为进一步探求传闻证据规则的发展与变革,有必要先从宏观角度,嘹望其源远流长的演化过程。 第二章主要介绍传闻证据规则的新趋势。近现代以来,该规则的发展面临体系过于庞杂,适用趋于僵化的困境,逐渐无法适应司法实践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现代各国为此展开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在这一背景下,对规则发展新方向之研究成为必要。 第三章主要介绍传闻证据规则与直接言词原则之异同。尽管传统大陆法系的证据法并未有专门的传闻证据规则,但其立法中所确立的直接言词原则在基本要求、诉讼功能等方面与之殊途同归。对二者进行较为全面的比较研究,将有利于英美法系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对传闻证据规则的移植或借鉴。 第四章主要介绍传闻证据规则发展趋势对我国的启示。传闻证据规则在其历史演进、变革和发展过程中所反映出的不同价值理念提供了这样一条路径,即应以现代规则为蓝本,确立简明、易行、符合中国国情的传闻证据规则,并以渐进式为思路,逐步在我国确立该规则和相应的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