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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派翻译理论,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德国最具影响的翻译学派,在西方翻译理论界独树一帜,是当今世界颇有影响力的翻译理论学派之一。而弗米尔所提出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目的论论者认为翻译是在译者的作用下、有明确的目的和意图、以原文文本为基础的跨文化的人类交际活动。功能派将原文仅当作译者使用的各类信息之一,完全推翻了把译文与原文对等作为翻译第一标准的地位。译者只是从原文中提取其认为符合译文交际功能的信息,而非对等理论所期望的,提供完全对等的信息。据此,功能派为西方以语言学为主流的翻译理论开辟了一条新研究道路。
该理论进入中国后,引起了国内翻译研究者的极大兴趣,学者们纷纷著书立说,用该理论来探讨本土翻译实践。由于功能主义目的论强调翻译目的对翻译策略的决定作用,国内学者普遍认为,该理论更适用于目的性较强的非文学类文本翻译,对于功能主义目的论是否适合于指导文学翻译,国内外翻译界还存在着不同看法。尽管有学者成功将该理论用来研究带有较强目的性的、并据此采取明确甚至“非正法”的翻译策略的翻译文本研究,但关于目的论对于目的性较弱、翻译策略无明显表现的翻译文本究竟适不适用、在多大程度上适用,却很少有学者撰文。作者认为目的论适用于文学翻译。为证明此观点,作者首先梳理了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发展概况,并指出早在目的论诞生之前,译者已将其所涉及的原则运用于文学翻译实践当中。这说明理论来源于实践,目的论作为翻译理论也不例外。这就从侧面证明目的论适用于文学翻译。然后论文以葛浩文译Wolf Totem为研究对象,分别分析目的论三大规则在文学翻译中的适用性,进而证明目的论在文学翻译评论中的适用性。最后论文指出功能派翻译理论的目标语转向,即从原文转向译文焦点的合理性和可能存在的随意性以及目的论的一些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