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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裁判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指导检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在刑法适用中起着重大作用。在过去的刑法司法解释活动中出现了解释主体混乱、解释侵越立法权、解释内容不合理、解释形式不统一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其功能的发挥。因此,刑法司法解释也成为学界、实务界热议的话题。如何回应理论与实践中的种种质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本文从刑法司法解释的界定、刑法司法解释的功能、刑法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和刑法司法解释的完善四个大的方面对刑法司法解释问题作一个全景式的探究,以寻找走出困境之道。笔者认为,刑法司法解释的含义应该界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的授权在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就具体应用刑法问题对刑法条文所作的解释。在当今中国,刑法司法解释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和积极功能,如解释条文含义,贯彻罪刑法定;应对形势变化,明确处罚依据等。虽然目前刑法司法解释活动的情况不甚理想,但我们不能因此将其一概否定。笔者相信,通过完善规制司法解释活动之立法等措施,刑法司法解释就有望走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正轨,刑法司法解释就有望克服现有的弊病,在法治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