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所有权保留是起源于罗马法上的一项古老制度,以其独特的移转所有权的形式和担保功能在现代信用经济高度发展的时代受到青睐,世界多数国家当前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基本都确立了此种制度。所有权保留自进入我国的理论和实践以来,适应了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状况,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并在立法上得到了确认。尽管如此,在一些重大的问题上还存在着认识上的分歧,具体制度的设计上还相对缺乏,这些都制约了所有权保留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功能的发挥。本文基于对这项制度的认识,通过对所有权保留制度的功能、发展历史、性质、效力的梳理,对以往的研究进行总结并结合当前我国的经济状况对所有权保留的具体制度设计进行定位。认为所有权保留是指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在移转所有权的财产交易中,受让人先行占有标的物以为使用、收益,所有权仍归属出让人,俟特定条件的完成(一般是支付一部或全部价金)始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之交易。以此为理论前提对所有权保留的客体和效力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本文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所有权保留含义的界定。分析所有权保留的含义并和相关的易于混淆的制度进行比较,运用语义分析的方法对所有权保留制度的概念作出科学的界定,为后面的研究论证提供理论前提。 第二部分,所有权保留的客体。传统理论认为所有权保留的客体仅仅包括动产,本文通过分析对此种观点提出了置疑,结合当前我国的实际状况通过对其适用范围的论证,得出动产和不动产的交易只要符合所有权保留的功能皆可适用的结论。 第三部分,各国所有权保留的历史演进和立法实践。对各国所有权保留制度的产生、发展、现状和理论背景进行分析,阐明其历史发展轨迹和现状,以图对我国的所有权保留立法有所借鉴。 第四部分,所有权保留性质的辨析。对当前所有权保留性质的各种学说作出介绍并进行评析,否定了以往所有权保留性质争论中的单一论的观点,提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