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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成为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后,旅游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但由于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习惯于把旅游业作为无烟产业看待,对于旅游生态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致使旅游带来的生态污染和破坏日渐严重。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在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生态保护方面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旅游生态资源是桂林旅游产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方面只有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才具有旅游价值。另一方面这些旅游生态资源大多数是不可再生的,需要我们倍加呵护和珍惜,只有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才具有旅游价值。因此如何正确处理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与旅游生态的有效保护之间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也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旅游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目前对于桂林市旅游生态保护法律体制建设的研究还相当匮乏,桂林市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与旅游生态的恶化愈演愈烈,生态保护法律机制研究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旅游生态概述,第二部分概述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旅游生态,第三部分为国内外旅游生态保护比较研究,第四部分是作者对于构建和完善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旅游生态保护法律机制的思考。第一部分,作者对旅游生态进行界定并简述各国各地区普遍存在的旅游生态问题,并指出旅游业发展与景区旅游生态保护之间既矛盾对立又良性促进的关系。第二部分,作者分析了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旅游资源的特色,并指出当前桂林旅游景区的主要生态问题以及生态保护的现状,突出在当前情况下构建和完善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旅游生态保护法律机制的必要性。第三部分,作者对国内外旅游生态保护进行比较研究,其中包括云南、海南以及埃及、美国、日本及国际社会对于旅游生态保护的经验和借鉴。第四部分,作者试图就构建和完善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旅游生态保护法律机制进行相关探讨,并从立法原则、执法、政府的宏观管理、健全法律救济机制、规范旅游资源生态环境开发、提高民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引入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倡导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等角度提出相关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