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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代下,网络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纳税人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业务范围也在不断变化,税源管理的难度与复杂性亦不断加大,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日益突出,传统税收管理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征管工作发展的新要求。税收征管方式要与时俱进,方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现代经济形势。在此情形下,稳步推进信息管税已成为大势所趋。本文依据先进的信息经济学理论,提出了当前税收征管中所主要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因素:一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是利益博弈的双方,税务机关为了取得更多的税收,而不断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纳税人为了赢得最大的经营利润,在利益的诱导下,极尽所能地来逃避纳税;二是税务机关与税务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税务工作人员在实际税收征管中更接近纳税人,从而掌握了更多的税收信息,而税务机关却难以及时掌握这些信息,从而,税务人员具有了信息优势。当税务人员对获得的需求(工资、福利等)不满足时,就可能因其掌握的信息而产生税收执法风险;三是税务机关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是因为下级机关因为更接近纳税人,相对来说对当地的各类税收情况比上级机关更为了解,对此上级税务机关只能通过下达各类的任务指标、考核指标等,来实现对下级税务机关的监管,而下级税务机关为了少分配任务,难免会不同程度地瞒报当地的税源;四是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信息的不对称,首先是国、地税信息不对称,这是我国独有的国、地税分税制所造成的。其次是税务系统跟其他部门如财政、银行、公安、房产局、海关、工商等等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没有建立长期有效的互通机制,造成了部分纳税人利用信息之间的漏洞来逃避缴纳税款。涉税信息不对称问题极大制约着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违背了税收公平性原则,不利于为国聚财的税收职能的发挥。武汉市地税局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和实践,在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已具一定规模。武汉市地税局明确指出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工作责任化、管理信息化、考核标准化”税务机关,并在近几年通过开展税收风险防范管理以及涉税数据清理等一系列重要举措来不断加大信息管税的力度,利用信息技术不断提高管税水平,以“技术加管理”之道,信息化技术与税收管理应用并重,逐步深化税收专业化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暴露了一些目前仍存在的问题。本文作者深入武汉市地税局信息推广工作第一线,通过对武汉市地税局信息管税推行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表象问题,利用信息经济学理论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指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消除各种信息不对称所存在的因素,同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加强对信息管税战略的技术支撑以及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运行保障:(1)规范涉税信息质量管理;(2)加强部门协调沟通机制;(3)提高税收风险管理水平;(4)加强人员信息化素质建设;(5)提高网络安全水平。在大力提倡信息管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工程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之际,这些都值得我们借鉴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