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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国开始了足球运动职业化进程,历经12年的风风雨雨,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目前,我国职业足球虽然在体制形式上建立了足球俱乐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业足球体制、经营管理、梯队建设和俱乐部法制体系等方面,距职业化足球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在俱乐部体制内外矛盾;“造血”功能不健全,球市运作和足球产业开发不平衡,收支反差:梯队队伍建设不容乐观;运动员高收入现象严重脱离国情;球迷滋事等方面还处于不规范境地。职业足球100多年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成熟、规范的符合国情的俱乐部是职业足球发展的良性肌体。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走创新型公司化发展道路是一种理性选择,必须在俱乐部形式上进行彻底的变革,这是一种本质性的革命。建立私有化股份制足球俱乐部形式,不但可以避免或减少目前我国足球俱乐部的各种不良现象,还在于其本质上按市场规律实行俱乐部完全市场化,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和法人实体,使其具备完整的法人人格和进入市场的主体资格,产权和职能关系非常明晰,为俱乐部公司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分析,我们认为,要解决俱乐部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和现象,建立科学、规范紧跟国际潮流的足球俱乐部是必然选择,因此,私有化股份制足球俱乐部在我国职业足球未来发展方向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