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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后,作为非营利组织形式之一的社会团体在我国蓬勃发展,社会团体以其所特有的性质和优势,在公共管理中发挥着各式作用。在政府和市场两大部门已经不能够完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众公共需求之间的平衡时,非营利组织的出现适当弥补了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社会团体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推动非营利组织、政府、市场三位一体的平衡结构,因此其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其治理模式也越来越受到各方专家学者的关注。论文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借助个案研究的方式,重点选择较典型的、具有官方背景的、历史悠久的联合性社会团体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为个案分析对象。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档案研究法、访谈研究法等方式,结合我国社会团体的特点和上海市欧美同学会法人治理的现状、内容、特点等展开研究,分析现有法人治理结构的合理度和可行性、寻找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现有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路和建议,从而为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联合性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提供参考。论文介绍了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的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活动宗旨、主要职能、运作方式、组织架构等内容。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的产生、职责和现存问题,对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权力、决策、执行机构)做了深入剖析。通过对政府监督、捐助者监督、第三方独立机构审计这三方面的研究,梳理了上海市欧美同学会外部法人治理结构(外部监督)的现状。分析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的这个案例的法人治理结构,归纳总结了我国联合性社会团体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中所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规章制度不健全、民主化运行程度不高、内部监管机构缺失、过于依赖政府资源等。对联合性社会团体如何在治理框架内健康运行和发展提出了高效的联合性社会团体需要内外部架构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联合性社会团体的会员需要在组织治理中发挥更多主观能动性、社会团体需要顺流而行地进行去行政化的改革等三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