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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屡屡发生的财务造假事件,让公司管理层时刻面临被诉讼的风险,董事及高管在企业工作中执业压力逐渐变大,他们需要一种保险机制来分散执业决策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引入,正符合董事高管现在的就职需求。董事高管责任保险(Director’and Officers’Liability Insurance)实质上属于职业责任保险,购买方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董事等企业高级管理层,该责任险主要用于董事或高管由于工作疏忽或发生不当行为而被利益相关者追究经济责任时,让保险单位代为缴纳相关法律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那么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作为一种风险对冲机制和补偿机制,能否有效缓解管理层执业过程中面临的风险规避倾向,减少银行等债权人对企业破产风险的担忧,从而影响企业债务融资决策,值得深入探索。本文以2010~2016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企业债务融资水平和债务期限结构的影响,并深入研究不同产权性质、企业成长性水平调节作用。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债务融资水平和债务期限结构正相关,可以提升企业债务融资水平,使企业更容易获得长期借款;(2)不同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下,国有产权对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和企业债务融资水平的正相关关系起抑制作用,但会促进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和企业债务期限结构正相关关系;(3)不同企业成长性水平调节作用下,在低成长性企业组中,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债务融资水平、债务期限结构的正相关关系均会增强。本文研究结论有助于拓展与董事高管责任保险领域的相关研究,是对已有研究的深化与丰富,也是对债务融资影响因素相关研究的补充和完善。本文研究结论可以为企业投融资决策提供理论参考,为健全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治理机制提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