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的农业发展已经进入新历史阶段,农业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创新都离不开金融业的大力支持。但四川省农业金融的发展始终滞后于农业经济的发展,造成农业金融低效率的现状。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的分析框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实践经验都揭示了,改变结构能够对其行为和绩效产生影响。四川农业金融低效率的现状能够通过改变其结构来改善,结构和绩效之间是否存在一种长期稳定的关系,是理论界和决策者需要关心的问题。本文借助产业组织理论的分析框架对四川省农业金融的结构和绩效存在的关系进行了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旨在揭示传统的“结构-行为-绩效”的范式在四川省农业金融中同样适用,并提出提高四川农业金融绩效的一系列政策建议。本文利用CR4和HHI指标对集中度进行测算同时对进入退出壁垒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四川农业金融的集中度较高,存在较高的规制性壁垒。四川农业金融呈现寡头垄断的特征,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农村信用社四家金融机构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处于相对的垄断地位。然后对四川农业金融的绩效进行分析,主要从计算农村金融相关率(RFIR)指标,对四川农业金融的效率进行分析,测算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收益率(ROA)和净资产收益率(ROE)两个指标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绩效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四川农业金融机构的整体获利能力都不高。然后对四川农业金融的结构和绩效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先对结构、行为和绩效三者两两建立双变量协整模型,得出结构与行为、行为与绩效、结构与绩效之间具有协整关系,存在长期均衡的相关影响。然后对结构、行为、绩效三者建立多变量协整模型,得出结构、行为、绩效三者之间具有协整关系,也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最后对四川农业金融结构和绩效关系实证研究的结果进行讨论。本文的结论是四川农业金融的结构和绩效之间确实存在一种长期的均衡关系,可以通过改变其结构来达到提高绩效的目的。基于研究的结果,从构建多元化、竞争性的农业金融的结构这一角度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来提高四川农业金融的绩效。